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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我生命更新的鏡子


從小到大,「十誡」對我來說,就是聖經裡那些「不可以」的清單,一條條嚴格的禁令。我總覺得它們像一道高牆,告訴你什麼是不能跨越的界線。那時候,我以為只要不做那些「壞事」,自己就是個「好人」了,就算不認識神,大概也能及格吧。那是一種很表面理解心裡對這十條誡命,總有些敬而遠之的距離感。

直到來到台中基督生命堂,參與了小組查經,並聆聽傳道人與同工們的分享,我對十誡看法開始有了轉變。有一次,我們討論到第一條誡命:「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當時我心裡想,這對我來說不是問題啊,我又沒拜偶像。但是,當傳道引導我們思考「什麼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什麼是你在遇到困難時,第一個抓住不放的?」我才赫然發現,原來「偶像」不只是物質上的神像,它更可以是我的工作、我的成就、我的舒適感、我的面子,甚至是我的家人或我自己

那次討論讓我感到非常衝擊。我發現自己常常把這些看得比神還重,我的時間、心思、情感,很多時候都優先給了它們。當我的事業遇到瓶頸時,我焦慮不安甚至懷疑神的帶領;當我的人際關係出現裂痕,我會花費無數精力去修復,卻很少將這份迫切轉化更多禱告尋求神。這些生命中的「小神」們,不知不覺地佔據了我心中寶貴寶座。這份自我揭露讓我有些難受,但也因此,我才開始真正明白十誡不只是外在的行為規範,更是深入人心的照妖鏡,它揭示了我們內在真實景況。

十誡讓我看見自己軟弱,我的有限,以及我有多麼需要神的恩典。我發現,光靠自己努力,我根本無法完全遵守這些誡命。當我意識到這一點時,我並沒有感到絕望,反而更深刻體會耶穌基督寶貴。祂不僅沒有破壞律法,反而成全了律法。祂來,不是要我們靠守律法稱義,而是要我們因信祂得生命,並且祂的生命幫助我們活出合乎祂心意樣式。正是因為明白這點,我才更珍惜在基督裡的生命,那是一種被赦免、被更新生命,也是我們台中基督生命堂所強調的「以基督中心」的門徒訓練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教會裡,我們常說門徒生活信仰實踐。這不是要我們死板地遵循條條框框,而是要我們每天生活中,藉著聖靈幫助努力活出神的心意。例如,當我們學習「不可偷盜」,不只是不拿別人的東西,更是要學習工作忠心誠實,不佔人便宜;當我們學習「當孝敬父母」,不只是物質上的供給,更是學習如何以尊榮的心去愛他們、聆聽他們。這條道路充滿挑戰,有時候我們還是會跌倒,還是會發現自己的心偏離了。

十誡這面鏡子,至今仍在我的生命扮演重要角色。它不斷地提醒我,我的生命需要持續地被基督更新。我仍在學習如何將神放在我生命的每一個優先順序中,如何真正愛人如己,甚至面對那些傷害過我的人時。究竟要怎麼才能做到「盡心、盡性、盡意愛主的神」,並「愛人如己」,不僅是行為上,更是在每一個意念深層的動機裡,這條路,我仍在深深地思考著,並努力學習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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