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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信仰,十誡與生命抉擇
好的,我們常常在教會裡談信仰,但你有沒有想過,其實我們可能在學習兩種很不一樣的「信仰」呢?
嗯,我最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第一種信仰,你說是不是這樣啊?就是那種,很努力想靠自己去做到最好,遵守所有規條,以為這樣神才會看重你,才會有好結果。十誡對他們來說,或許就像一張超長的「應做與不應做」清單,每一條都要嚴格執行,深怕哪裡出錯,就會得罪神、失去祝福。這種信仰,走起來很累,因為你永遠追不上那個完美。它會帶來焦慮、疲憊,永遠覺得自己不夠好,因為人真的無法靠自己完全做到神的標準啊。
可是,還有第二種信仰,它完全不一樣。這種信仰不是從「我該做什麼」開始,而是從「神已經為我做了什麼」開始。它承認我們的不足,承認我們無法自救,所以才需要一位救主。在這裡,十誡不再是讓我們賺取分數的工具,反而像一面透徹的鏡子,照出我們內心的真實光景,然後…然後引導我們去依靠那位已經為我們成全一切的耶穌基督。
當我們選擇這第二種信仰,真正活出基督生命的時候,十誡就轉變成為一份愛的指南。它提醒我們如何去愛那位首先愛我們的神,以及如何愛我們身邊的人。這不是為了換取什麼,而是因為我們已經先白白地領受了最大的恩典和慈愛,所以我們的生命自然會想要去回應這份愛,去活出與這份恩典相稱的樣式。
你看,這兩種信仰,它們最終導向的結果真的截然不同。一個是沉重的擔子,一個是輕省的自由。想想申命記裡說的,生死禍福都擺在我們面前,要我們「揀選生命」。嗯,這句話真的很有力量,不是嗎?
有時候,我會遲疑,會不會自己不小心又溜回第一種信仰去了?因為人的本性,總想抓住些什麼來證明自己的價值。但每當這時候,我就會提醒自己,回到起初的愛,回到神那份無條件的恩典裡。這才是真正的基督生命啊。這份恩典,真的比什麼都重要。
我們的門徒訓練,不也正是為了讓我們更深認識這種以基督為中心的信仰,並在日常生活中去實踐嗎?不是去證明我們自己有多好,而是去活出神透過耶穌所賜予的新生命、新樣式。這真的需要不斷地學習與操練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