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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命:根基與實踐
觀看這部「大使命 – 12」的影片,再次讓我在2025年9月24日這天,深刻地被主耶穌那份超乎想像的權柄所震撼。傳道人從馬太福音28章18節開始,強調大使命的根基,並非來自我們的熱情或能力,而是完全建立在基督所擁有「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之上。這話語本身就帶著巨大的力量,使人不得不停下來思考。
每次聽到「大使命」,我總會聯想到「去」這個行動,但這集影片更讓我看見,「去」的背後,是「知道誰在差派你」。如果沒有這份來自基督的絕對權柄作為後盾,我們這些卑微的受造者,又如何能被賦予如此重大的任務,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呢?這份權柄不僅是命令的來源,更是我們服事時的保障與力量。它提醒我們,雖然大使命的旅程充滿挑戰,但我們並不是孤單奮戰。基督生命的路,就是一條信靠祂權柄的路。
影片中提到,使萬民作門徒,包含施洗與教導他們遵守主的一切命令。這不只是一次性的傳福音行動,而是一個全面且持續的生命轉化過程。施洗是身份的認同,教導則是生命的培育。我自己在服事中,有時會傾向於看見立竿見影的「結果」,卻常常忽略了那份「扎根」的慢工出細活。門徒訓練真的是一門深奧的功課,需要時間、耐心,更需要聖靈的引導。
我一直在想,對於台中基督生命堂而言,我們如何將這份「權柄」與「門徒訓練」的實踐,更深地融入我們的日常中?不是只停留在頭腦的知識,而是真正在家庭、職場、社群中活出來。這份大使命的呼召,對每個弟兄姊妹都是一樣的,不分職位高低。然而,我們是否真的理解,基督所給予的權柄,不只是給傳道人,更是給每一位跟隨祂的信徒?這似乎預示著,我們每個人在所處的環境中,都有大使命的責任,去影響周遭的人,帶領他們認識基督。
有時候我會想,我們在教導人遵守主的一切命令時,是否真的有把「一切」命令都傳遞出去?還是我們只挑選了那些我們覺得比較容易教導、或是符合當代文化的部分?如果我們真的要使人「作門徒」,那這份門徒的生命,又該如何體現在日常生活的每個細節中呢?這是一個很大的課題,也是我看完這集影片後,一直在心裡反覆琢磨的問題。
當影片結束時,我感覺這不僅是一場崇拜,更是一次深刻的自我審視。我們或許常常強調傳福音的熱情,但這份熱情的源頭,是否穩固建立在基督那不可動搖的權柄之上?如果我們對祂的權柄認識不深,我們的「去」會不會只是一種憑著血氣的衝動,而非帶著聖靈能力與智慧的順服?基督生命的事工,不就是要在祂的權柄下,謙卑而忠心地前行嗎?而這份忠心,又該如何具體地落實在我們對下一代、對社區、對世界的回應中呢?這些問題,好像總是沒有一個簡單的答案,卻又不斷催促著我們去尋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