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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自由的聖經觀
「弟兄姊妹」我們常在教會裡聽到「自由」二字,卻不免把它與世俗的自我實現混為一談。保羅在加拉太書裡提醒我們,真自由不是隨心所欲,而是因基督的十字架而得的釋放。當我們在罪的律法下,常被內在的譴責與外在的規條捆綁,心裡的渴望卻是向往那無條件的恩典。這種恩典不是允許我們隨意,而是將我們從罪的奴役裡拉出,使我們能在聖靈裡活出合神心意的生活。
在舊約以色列人被埃及的鐵鍊所奴役,神呼召他們說:「我要使你們成為自由的子民」;但那自由首先是屬靈的,是從心裡的偶像崇拜、從自以為是的義行裡得釋放。新約的福音把這樣的釋放具體化在耶穌基督身上。祂說:「我來,是要叫人得自由」(約翰福音 8:36)。這自由不等於世上所謂的無拘無束,而是一種在基督裡的責任感:因著得自由,我們更應當在愛裡彼此服事。
同工們常分享,當我們把自己的計畫交託給神,讓祂的旨意成為人生的指引,內心的焦慮不再主導。這正是「基督生命」所帶來的自由——不是缺少束縛,而是有了指向永恆的目標。當我們在小組聚會、在祈禱中彼此代禱,會發現那份自由是一種安靜的力量,讓我們在試探面前能說「不」而不感到孤單。
然而,真自由也帶來挑戰。若把自由當作自我放縱的藉口,我們很快會跌回罪的泥沼。保羅在羅馬書提醒我們:「你們若靠行為稱義,就要失去恩典」(羅馬書 3:28)。自由的真諦在於我們願意被聖靈牽引,願意把自己的意志交在基督腳前。這種交托不是失去,而是得到更大的盼望和力量。
在教會的生活裡,我們常見到一些信徒在敬拜後仍感到「被束縛」——不是真正的屬靈束縛,而是因缺乏對真自由的認識。或許可以在小組中開放討論:我們今天的自由,是在什麼事上仍感到掙扎?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還在用自己的標準衡量神的恩典?這些問題不一定能立刻得到答案,但正是這樣的思考,讓我們在基督裡的路上不斷前進。
自由的盡頭不是無止境的放縱,而是一條通向神更深奧奧秘的道路。或許有一天,我們會在神的榮耀裡,體會到那種「永遠的自由」究竟是什麼樣子。那時,我們的心仍會問:在這自由裡,我們還能如何更忠實地跟隨基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