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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與辨別的光


今天晚上,我坐在教會小組的咖啡角,手裡翻開舊舊的聖經心裡卻被一個問題纏繞:在這個資訊爆炸、聲音交錯的時代,我們怎樣才能在「盼望」裡保持清晰的辨別力?

我先想到保羅羅馬書裡的提醒盼望不是空想,而是「指著那看不見的事」——那看不見的,正是神在基督裡為我們預備永恆盼望。這盼望不是只停留在情感的舒適,而是帶動我們在每日的抉擇中,持守真理抵擋欺騙

小組裡,阿珊分享說,她最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關於「靈命復興」的文章,聲稱只要每天念特定的祈禱文,就能立刻感受神的同在。她的眼裡閃爍著渴望的光,但我看見她的手指不自覺地抖了一下。那時我想起彼得前書的話:「你們靠著聖靈保守自己,免得在信仰動搖。」(彼前5:8)我們盼望應該建築在人的話語或技巧上,而是根基於「基督生命」裡那位真實活潑救主

於是,我把聖經中關於辨別經文找出來,像是約翰一書4章1節說:「凡靈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就不是出於神的靈。」這句話在我心裡敲響:辨別的第一步,是先確認那靈是否肯認耶穌身體十字架。若是只強調感受情緒或「快速靈命提升」的口號,卻不肯承認十字架的代價,那就需要警醒

我也回想起在教會裡,我們常說「盼望盼望神的應許得成。」但在日常生活裡,盼望常被誤解成「期待」或「願望」的代名詞。期待可以是自我中心想像,願望甚至可能世俗慾望。唯有把盼望錨定在神的應許裡,我們才能在面對各種聲音時,仍舊保持靈裡的清晰。

那晚,我把這些思緒寫在筆記本上,想把它帶到明天的靈糧分享。但我仍感到心裡有一個空位,像是未被填滿祈禱。或許,我們每個人都需要在「盼望的光裡,持續向神求「辨別的靈」,讓那看不見的事,成為我們每日的實際。

我關掉燈,走出教會的大門,夜色中星光閃爍。街角的十字路口,有個陌生人在等紅燈,我不禁問自己:在那一瞬間,我的眼光是盯著光亮,還是仍舊在尋找更深的真理?(未完)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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