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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神的腳印
我從小在台中基督生命堂長大,對「愛神」的概念一直停留在教會的講道裡。大學畢業後,搬到新加坡工作,離開熟悉的聚會,心裡常有空虛感。那段時間,我開始在日記裡寫下對神的渴慕,卻發現自己的感情像是被時間沖淡。直到有一天,我在辦公室的午休時間,偶然翻到舊筆記本,裡面記著馬可福音12章30節的話,”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那句話像一道光,照進我心裡的陰暗角落。
我試著把「全心、全魂、全意、全力」分別應用在日常的細節裡:在繁忙的報表裡,用全心尋求誠實;在與同事的爭執中,用全魂學習饒恕;在每週的靈修時間,用全意專注聖經;在健身房的最後一組重量訓練裡,用全力將自己的身體交託給創造者。漸漸地,我感受到一種不再是「努力」而是「回應」的喜樂。這種喜樂不是來自於外在的成就,而是因為神的愛在我裡面流動,讓我在每一次的選擇中都能看見祂的手。
更奇妙的是,我在這樣的生活裡,重新體驗到「基督生命」的真實。不是單純的名號,而是一種被神愛所包圍、被呼召去回應的生命形態。當我在街角看到一位流浪漢,我不再只是捐錢,而是把全心的關懷帶給他,甚至在他需要時陪伴他走過黑暗。那一刻,我明白愛神不只是一句口號,而是把神的愛延伸到每一個被祂造的生命裡。
然而,當我以為自己已經掌握了「全」的概念時,仍有時會在忙碌中忘記全魂的呼喚。那種失落的感覺提醒我,愛神是一條永不完結的路。或許,真正的問題不是「我能否做到」,而是「神在我裡面仍想要成什麼樣子?」這個問題,讓我在每一次的靈修、每一次的工作、每一次的家庭聚會中,仍保持著渴慕的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