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揀選的奧秘
在研讀聖經時,我常被「揀選」這個字所吸引。舊約裡,以色列民族的選民身份(申命記 7:6)提醒我們,神的揀選從不因人的功德而改變,而是根基於神的恩典與旨意。這與新約所揭示的揀選有何連續性?保羅在以弗所書裡說神「在世界之先」揀選我們,這不只是一個歷史性的決定,更是對每一位信徒的個人呼召。
首先,揀選的層面是屬靈的。耶路撒冷的教會在啟示錄 3:20 被形容為「敲門的」——那門是神為祂所愛的子民所開的。這扇門不僅通向救恩,更是進入「基督生命」的門檻。當我們接受這揀選,生命的光景會因聖靈的更新而改變。這不是說我們被動接受,而是神在我們心裡動工,讓我們在祂的真理裡日益成長。
其次,揀選帶來責任。約翰在約翰福音 15:16 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乃是我揀選了你們…」這裡的揀選不是免除我們的行動,而是呼召我們去結果子。這種呼召在日常的門徒訓練、在小組聚會、甚至在社區服事中都得以實踐。當我們在「基督生命」裡互相勉勵、彼此扶持,揀選的恩典便在生活的細節裡顯明。
再者,揀選的盼望是永恆的。保羅在羅馬書 8:29 提到,神預先所揀選的,乃是要使他們與基督的形像相似。這個形像不僅是未來在天上的榮耀,也是在今世裡被聖靈塑造的過程。每當我們在試煉中感到疲憊,回想自己是被揀選的兒女,便能在神的應許裡得到力量。
然而,揀選也帶來了神秘的張力。若神已揀選,我們的自由意志何在?我們是否仍需為自己的信心負責?我常在小組討論時聽到弟兄姐妹的不同聲音:有的說揀選是絕對的預定,生活的每一步都是神所定;有的則強調人與神的合作,揀選是神的開門,呼召我們踏入。這些觀點在聖經的不同段落裡似乎都有根據,於是我開始思考:或許揀選的真理本身就包含了神的主權與人的回應,兩者不是對立的,而是相互交織的。
在我們的教會裡,「基督生命」的培訓常提到,揀選不是一次性的事件,而是一條持續的旅程。從受洗、聖餐,到每週的查經與代禱,我們不斷被提醒:神已揀選我們,現在的任務是回應這揀選,使自己的生命成為神揀選的見證。當我們在禱告中說「主啊,求祢堅固我的信心」時,這不只是個人的請求,更是對神揀選的回應。
最後,我想把這個思考留給每位在座的弟兄姊妹:如果神的揀選是那麼確定,我們在日常生活裡的選擇會不會被過度簡化?或是說,我們每一次的選擇,其實都是在神揀選的光線裡重新被塑造?這些問題或許沒有立即的答案,但正是在這些未解的思緒裡,我們的信心被挑戰、被深化,正如神在以賽亞書 55:8 所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
願我們在揀選的奧秘中,持續尋求、持續回應,讓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日益豐盛,甚至在未完的謎底中,也能看見神恩典的光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