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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引罪,恩典重生


觀看這部2015年「SD-信息四:律法使人知罪,引進基督之恩」的宣教影片,我心裡其實有很多感觸,特別是影片中對羅馬書的解析。身為一個普通的弟兄/姊妹,有時候覺得信仰生活就像一場拉鋸戰。

羅馬書3:19說律法讓普世的人都在神面前無話可說,這句話真的重重敲擊我的心。以前我總以為,只要努力做好,就能討神喜悅,就能成為一個「好基督徒」。每天讀經禱告服事總是想著要達標,要達到教會對一個門徒標準甚至自己自己設定的標準。但越是努力,就越是發現自己不足心裡常常會有一種說不出的沮喪感。尤其當看到馬太福音5:48說「你們完全,像你們天父完全一樣」時,我會覺得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甚至會有點氣餒。這種「完美」的標準,反而讓我感到沉重,彷彿律法不是引導認識神,而是不斷地指責我的不夠好。

影片提醒我,律法不是要我們自己去達到那個標準,而是讓我們「知罪」。當我讀到羅馬書7:6-14這段經文,描述保羅律法下的掙扎,「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反去做」,這不就是我常常經歷的嗎?心裡明明知道什麼是對的,卻總是力不從心;明明知道有些習慣不好,卻一再重蹈覆轍。那種內心矛盾掙扎,讓我深深體會到,靠著自己,我真的無法擺脫罪的捆綁。這時候,提前1: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句話,才真正顯得如此寶貴和震撼。原來,我不需要自己力量去達到完全因為基督已經替我完成了。

這部影片讓我更深地明白律法的功用是引導我們基督那裡。當我們承認自己軟弱不足時,基督恩典就顯得格外浩大。羅馬書6:4說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與基督一同埋葬,為的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樣式。這句話對我來說,不只是洗禮時的一個儀式,更是每天生活提醒。它提醒我,我的舊我已經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是一種何等釋放

雖然明白了這些,但在現實生活中,我還是會常常掙扎。有時候,舊有的思維模式會冒出來,讓我覺得是不是還是要「做點什麼」來證明我的信仰?是不是要更努力、更完美,才能活出真正的「基督生命」?這種矛盾拉扯讓我感到困惑。但轉念一想,如果基督生命是靠我的努力去「活出來」的,那不就又回到了律法底下嗎?傳道常常教導我們門徒生活信仰實踐不是靠自我實現,而是靠著聖靈能力,在基督恩典自然流露。

開始學習更多地將注意力放在神的恩典上,而不是自己表現。當我再次感到沮喪、覺得自己不夠好時,我會想起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5:17所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祂成全了律法,所以我們不再被定罪。這份平安自由,才是我真正需要的。教會一直強調信徒生命更新」和「以基督中心門徒訓練」,這不就是指我們聖靈引導下,持續靠著恩典活出基督樣式嗎?這不是一夜之間就能完成的,而是每天不斷地與主連結,讓祂的愛真理充滿我。

觀看完這部影片,心裡多了一份踏實。我不再那麼害怕自己軟弱,反而更懂得去依靠那位完全的神。這不是說從此就沒有掙扎了,而是說在掙扎中,我知道我可以轉向誰。這份恩典,是我們台中基督生命堂不斷學習經歷核心。願我們都能在律法引導知罪後,更深地擁抱活出那引人進入豐盛的「基督生命」。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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