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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贖:在基督裡的新生命
上週主日信息真的讓我反覆思想。傳道分享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時,我忽然有點想笑——不是因為內容好笑,而是想到自己以前竟然覺得這節經文「太老套」,每次聽到都自動關閉耳朵。但那天,當傳道緩緩讀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時,我心裡好像被輕輕撞了一下。
原來,我一直把「救贖」想成某種遙遠的「宗教交易」:人類犯了罪,神很不爽,所以耶穌來付代價,問題解決。但信息裡提到,希臘文那個「賜給」有種「拱手送出珍寶」的意象。我閉上眼睛想像那個畫面:天父不是咬牙切齒地把耶穌丟下來完成任務,而是懷著深切的愛,將最愛的獨生子「贈送」給這個敵對祂、背叛祂的世界。這份愛主動到讓人驚訝——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就為我們死了。
這讓我難過地想到自己多麼被動。常常覺得信仰是我在「努力追求神」,但其實整個救贖的起點,完全是神向著我這不配的人彎下腰來。那天信息提到「永生」不只是死後上天堂,更是從相信那一刻開始,就進入一種「以神為中心的生命品質」。我忽然理解了,為什麼教會這麼強調「基督生命」——那不是一套道德規範,而是因為基督真的活著,並且願意住在我這平凡又軟弱的人裡面,讓我的生命本質被更新。
信息裡有個比喻很打動我:救贖就像有人跳進急流中,把快淹死的我拖上岸,還把自己的呼吸分給我。耶穌在十字架上擔當的,不只是我「行為上的罪」,更是我整個「傾向於遠離神、自我中心的生命狀態」。當我憑信心接受祂,聖靈就內住,我與神的關係從「敵對」變成「和好」,從「奴僕」變成「兒子」。這不是靠我的修行換來的,純粹是恩典。
這讓我反思,有時候我活得像個「領了赦免令卻仍住在監獄裡的囚犯」。明明已經被釋放了,卻繼續用罪疚感鞭打自己,或者把信仰變成另一套自我表現的規條。但真正的「基督生命」,是讓基督的主權實際管理我的思想、情感、選擇。上週小組分享時,一位姊妹說她最近在職場被誤解,第一反應是想辯解、反擊,但聖靈提醒她「你是被赦免的人,也能赦免人」。她掙扎後選擇安靜,結果對方後來主動來道歉。她笑著說:「這不是我自然的反應,是基督在我裡面活出來的反應。」我聽了真的很被感動——救贖不是抽象教義,而是在這些軟弱卻真實的時刻,顯明基督復活的大能。
信息最後提醒,救贖有一個「目的」:叫我們得永生,並且活出與這恩典相稱的生命。這不是靠意志力咬牙苦修,而是持續讓福音真理更新我們的認知,讓聖靈引導我們每一步。就像羅馬書說的「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獻上」不是一次性的決志,而是每天在具體小事上選擇讓基督作主:對家人多一點耐心,在工作中誠實面對錯誤,在憂慮時轉向禱告而非抱怨……這些都是「活出被救贖樣式」的實踐。
聚會結束後,我坐在位子上默默禱告。忽然很感恩,能在台中基督生命堂這個群體中學習。這裡沒有高言大志,而是老老實實一起查考聖經,彼此扶持著在生活裡實踐真理。救贖這麼偉大的恩典,竟然落在我這平凡人身上,而神還願意一步步塑造我,讓我越來越有祂兒女的樣式。這條路不容易,但因為知道是祂牽著我的手走,心裡就有種踏實的平安。
願我們都更深體會救贖的愛,並在這愛中活得越來越自由、越來越像基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