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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神的真理根基
弟兄姊妹,我們常在小組聚會或禱告中聽見『愛神』這個詞,但若把聖經的光照進我們的心,就會發現這愛不是抽象的感情,而是全人全意的獻上。申命記裡的誡命『盡心、盡性、盡力』提醒我們,愛神首先是動腦、動情、動手的完整回應。這樣的呼召在舊約的以色列人身上有具體的歷史見證:他們在曠野的飢渴、戰爭、敬拜中,若將心交在耶和華手裡,就能經歷祂的保守與供應。
新約則把這個命令提升到以基督為中心的層面。耶穌在馬太福音裡說,『你要盡心、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第一且最大的誡命』(馬太福音 22:37),而這愛的根基正是祂為我們成就的十字架。十字架不只是救贖,更是一個活生生的示範:神先愛了我們,才賜我們回應的能力。當我們在每日的職場、家庭、教會服事中,願意把時間、情感、資源交出,這種『盡力』的實踐,就是在具體活出對神的愛。
在基督生命的旅程裡,我們不斷被提醒:愛神不等於感情的浪漫,而是與神立約的忠誠。保羅在羅馬書裡寫到,『因為神的慈愛在我們裡面發動了,我們就靠著聖靈的感動,活出聖潔的生活』(羅馬書 5:5)。這裡的『在我們裡面』不是抽象的情緒,而是聖靈真實的同在,驅使我們把信仰落在腳踏實地的行動上。當我們把這樣的愛帶進小組查經、關懷病弱的弟兄姐妹,甚至在社區裡以基督的名說話,我們就讓神的愛在世界裡流出。
然而,我也常在靈裡掙扎:當生活的重擔壓得我們喘不過氣,或是看到世上的不義與苦難,我們的愛是否還能保持『盡心盡性盡力』?或是會不自覺地退縮,只在禮拜堂裡做表面的敬拜?這些問題不該被忽視。或許,我們需要在安靜的禱告裡,重新聆聽神對我們的呼召,讓聖靈提醒我們:愛神的路上,常有未解的謎題,需要我們持續尋求、持續回應。
在這樣的尋求中,我們可以彼此扶持、彼此提醒。正如詩篇所說,『凡有血氣的,無不因你而活』(詩篇 138:8),神的愛不只是給予,也呼召我們成為那愛的管道。願我們在每一次的聚會、每一次的代禱、每一次的服事中,都能以『盡心、盡性、盡力』的姿態,回應那永不止息的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