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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與十誡的呼召


弟兄姊妹,今天咱們一起從聖經裡的十誡思考神對全地的宣教計畫。先說十誡本身,雖然是摩西在西奈山領受律法,但它不只是一套條條框框,乃是神心意的濃縮。第一誡「不可有別的神提醒我們宣教根基敬拜獨一真神;第二誡「不可雕刻偶像」則說明福音不是文化的外衣,而是生命真實。當我們神的名放在首位,心裡的光就會自然向外延伸,去愛那些未聽見福音的人。

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在宣教提醒我們,說話要合神心意。差傳者若說的話不符神的性情,訊息就會失真。第四誡「守安息日」其實教導我們忙碌宣教工作中,仍要保留敬拜靈修時間,讓「基督生命」得以更新、得以充滿力量。若不懂得靈命的休息,奔跑的腳步很快會疲軟。

接下來的第六誡「不可殺人」和第七誡「不可奸淫」其實宣教的語境裡,是對待人類尊嚴的呼召福音不只是口頭宣告,更是對人的生命負責尊重每一個被造之人。第八誡「不可偷盜」提醒我們,傳福音的資源、時間金錢,都要以誠實守信來管理,這樣才能在外邦人眼中維持見證的可信度。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更直接指向福音真理性,若我們在傳講時添油加醋、斷章取義,就等於作假見證結果不但失去聽眾的信任甚至會使神的名受玷污。第十誡「不可貪戀」則警戒我們宣教的動機若是出於私欲、名聲或財利,就會偏離神的旨意

所以,十誡不只是舊約的道德條例,更是宣教的行事指南。當我們十誡內化於「基督生命」裡,行事為人就會自然流出愛、真理公義。這正是耶穌在大使命裡所呼召的:去使萬民門徒門徒不僅要聽道,更要活出十誡所指的基督樣式。這樣的生活,對於那些還在黑暗裡的人,會是一盞明亮的燈,指引他們向光前行

在實際的差傳工作中,我們常會碰到文化衝突、語言障礙,甚至安全威脅。這時,十誡的原則像一根堅固的繩索,幫助我們不偏離正道。比如說,在傳福音時候我們不會因為要「贏得」更多人而說謊(第九誡),也不會因為對方的金錢而失去清廉(第八誡)。我們宣教策略會先從「愛神開始(第一、第二誡),再延伸到「愛人」的具體行動(第六、七誡)。如此,福音的訊息才不會只是一套教條,而是活出來的見證

最後,讓我們彼此提醒宣教不只是一項任務,更是一段與神同行旅程十誡提醒我們任何外在的努力,都必須根基內在靈命更新。當我們團契、在小組、在日常工作裡不斷守住十誡的心,就能在「基督生命的光照下,成為世代的祝福。願神賜我們智慧勇氣,讓每一步差傳的腳印,都刻著十誡的痕跡,向全地顯明祂的榮耀阿們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