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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與十誡的呼召
弟兄姊妹,今天咱們一起從聖經裡的十誡,思考神對全地的宣教計畫。先說十誡本身,雖然是摩西在西奈山領受的律法,但它不只是一套條條框框,乃是神心意的濃縮。第一誡「不可有別的神」提醒我們,宣教的根基是敬拜獨一真神;第二誡「不可雕刻偶像」則說明福音不是文化的外衣,而是生命的真實。當我們把神的名放在首位,心裡的光就會自然向外延伸,去愛那些未聽見福音的人。
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在宣教裡提醒我們,說話要合神心意。差傳者若說的話不符神的性情,訊息就會失真。第四誡「守安息日」其實是教導我們在忙碌的宣教工作中,仍要保留敬拜與靈修的時間,讓「基督生命」得以更新、得以充滿力量。若不懂得靈命的休息,奔跑的腳步很快會疲軟。
接下來的第六誡「不可殺人」和第七誡「不可奸淫」其實在宣教的語境裡,是對待人類尊嚴的呼召。福音不只是口頭的宣告,更是對人的生命負責,尊重每一個被造之人。第八誡「不可偷盜」提醒我們,傳福音的資源、時間、金錢,都要以誠實守信來管理,這樣才能在外邦人眼中維持見證的可信度。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更直接指向福音的真理性,若我們在傳講時添油加醋、斷章取義,就等於作假見證,結果不但失去聽眾的信任,甚至會使神的名受玷污。第十誡「不可貪戀」則警戒我們,宣教的動機若是出於私欲、名聲或財利,就會偏離神的旨意。
所以,十誡不只是舊約的道德條例,更是宣教的行事指南。當我們把十誡內化於「基督生命」裡,行事為人就會自然流出愛、真理與公義。這正是耶穌在大使命裡所呼召的:去使萬民作門徒。門徒不僅要聽道,更要活出十誡所指的基督樣式。這樣的生活,對於那些還在黑暗裡的人,會是一盞明亮的燈,指引他們向光前行。
在實際的差傳工作中,我們常會碰到文化衝突、語言障礙,甚至是安全的威脅。這時,十誡的原則像一根堅固的繩索,幫助我們不偏離正道。比如說,在傳福音的時候,我們不會因為要「贏得」更多人而說謊(第九誡),也不會因為對方的金錢而失去清廉(第八誡)。我們的宣教策略會先從「愛神」開始(第一、第二誡),再延伸到「愛人」的具體行動(第六、七誡)。如此,福音的訊息才不會只是一套教條,而是活出來的見證。
最後,讓我們彼此提醒:宣教不只是一項任務,更是一段與神同行的旅程。十誡提醒我們,任何外在的努力,都必須根基於內在的靈命更新。當我們在團契、在小組、在日常工作裡不斷守住十誡的心,就能在「基督生命」的光照下,成為世代的祝福。願神賜給我們智慧與勇氣,讓每一步差傳的腳印,都刻著十誡的痕跡,向全地顯明祂的榮耀。阿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