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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誡命的旅程
我第一次真的把誡命當成「生活指標」的時候,還是在大學宿舍的那間小小房間裡。那時的我,常常在深夜裡翻開聖經,卻只能抓到「不可殺人」或「不可偷竊」這幾句,腦裡不斷問自己:這跟我的感情、工作、甚至是晨間咖啡有什麼關係?
剛開始,我甚至把誡命當成了律法的枷鎖,覺得自己根本抓不住它的意義。那種感覺很像是走在一條沒有指示牌的山路,腳步踉蹌,偶爾還會想:「還是算了吧,這些古老的字句我不需要。」
直到有一天,我在台中基督生命堂的主日崇拜,聽到傳道人說:「誡命不是要我們先做完美的人,而是要我們在破碎中學會回轉,讓基督的愛牽著走。」那一瞬間,我的心裡好像被什麼輕輕敲開了一條門,雖然那門吱呀作響,卻真的能打開。
我開始在生活裡小心試驗。比如說,對家人不耐煩的時候,我會提醒自己:「不偷竊是第一條,還有不欺騙、也不作惡。」於是我把「不欺騙」的概念擴大到誠實對話,甚至對自己的內在謊言說不。這樣的練習讓我在婚姻裡少了爭執,與朋友相處時多了真誠。
當我把「盡心、盡性、盡力」這句話放在每天的禱告裡,甚至在早晨的咖啡時間把它寫在紙條上貼在冰箱門,那些原本看似抽象的誡命,就漸漸變成了心裡的指南針。這時,我發現自己不再是單純「守規則」的基督徒,而是把誡命當成認識神性格的窗口。
有一次,我在教會的同工小組裡分享,我說:「我曾經以為自己可以靠自己的努力跑完馬拉松,結果半路上就氣喘吁吁,根本跑不遠。」同工們笑我,但又點頭說:「對,誡命也是如此,我們不能只靠自己的力氣,必須靠基督生命的力量來行走。」那句話讓我深深感受到,誡命不只是一張紙上的條條框框,而是神在我們日常裡的呼召,呼召我們在每個選擇點上,用愛去回應。
如今,當我在街上看到小孩爭執,我會不自覺地想到「不可殺人」的精神——不是說不允許衝突,而是要學會在衝突中保護生命的尊嚴。這樣的思考讓我在職場上也更能體恤同事的需要,尤其是當壓力大到快要爆炸的時候,我會靜下心來,問自己:「今天的我,有沒有在盡心、盡性、盡力愛神,也把這份愛延伸到人?」
回想起來,學習誡命的過程像是一條蜿蜒的河流,有時急促、甚至有石頭阻礙,讓人猶豫、想要轉身。但當我們願意把「基督生命」的光放進那條河裡,水就會變得清澈,最後流向大海,也把我們的心帶向那永恆的盼望。
如果你現在也在掙扎,別急著把誡命丟到抽屜裡。試著把它放在每日的靈修裡,用祂的話語去填滿空白,慢慢地,你會感覺到生命裡有一股溫柔的力量在提醒:「我在這裡,你並不孤單。」這樣的領悟,遠比任何講道都來得真實,也讓我的基督生命更加穩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