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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的生命啟示

小組聚會裡,我們常常會問:這十條古老的命令,對我們今天的生活有什麼意義?一開始,我的心裡其實有點抗拒,覺得律法好像太過嚴苛,甚至有點遙不可及。但當我們一起翻看創世記、出埃及記,再對照新約的恩典,卻看到神的心是一致的:祂渴望我們與祂有真實親密關係

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提醒我們心裡的偶像不一定是金像,可能職場的野心、社交媒體的讚賞,甚至自我成就驕傲。當我們坦白把這些「偶像」交在神面前,祂不會責備,反倒以愛的眼光邀請我們回轉。這也是我們基督生命裡每日的更新:把自己意志交給祂,讓祂的旨意成為我們標準

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同樣呼召我們遠離形而上、僵硬的敬拜方式。真正敬拜,是用生命的每一個呼吸來讚美神,而不是只在教堂裡唱唱歌、點點蠟燭。彼得說過,敬拜是「靈與真理」裡的事(John 4:24),所以當我們家庭工作甚至是休閒時間,都能把神放在首位,那就是活出十誡見證

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雖然看起來是語言上的規範,但其實觸及我們內心敬畏。閒聊時說「天啊」或「老天爺」的習慣,逐漸把神的變成口頭禪。當我們開始留意,用「神」或「主」來表達驚嘆,甚至憂慮呼求時候,就在不知不覺中把神放回那個該有的位置。

第四誡「守安息日」在今天的快節奏社會,更像是一個呼召:在忙碌裡刻意保留時間與神、與家人、與自己靈裡的安息相連。小組裡有兄弟說,過去常把週末排滿行程,結果疲憊。後來他決定每週挑出一天,早上先禱告,晚上不看電視,靜靜聆聽神的聲音結果整個人的靈命真的變得清新。

其餘六條誡命——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貪戀——每一條都可以被拆解成生活裡的具體行動。孝敬不只是服從,而是同工同工彼此扶持;不可殺人不只是防止肉體的傷害,更是要防止傷害別人名聲心靈;不可姦淫提醒我們,情感的純潔也關乎對神的忠誠;不可偷盜其實保護所有人的財產與信任;作假見證是對誠實呼求;不可貪戀則是對內在渴望警醒

我們十誡視為「人生指南」而不是「古代法令」時,會發現它們在基督生命裡不斷被更新、被活出。今天的團契討論結束後,我們每個人都把一條誡命寫下,放在手機備忘錄裡,決心未來的一周裡特別留意。願神的話語我們心裡生根,讓十誡成為我們每日行走、愛人力量指引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