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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神與行動的聖經觀

今天在靈修時候,腦子裡一直在翻那段經文——「你們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我不自覺地想到上週的團契聚會我們分享基督生命」的意義時,竟然還在討論什麼是「愛」的具體行動。當時有弟兄說,「我想,如果真的愛神,首先要把禱告寫在日曆裡,天天不缺。」那句話我先笑了,後來卻在心裡掙扎禱告確實重要,但我好像忘了把愛延伸到街角的那位獨居阿姨。

我試著把注意力拉回聖經發現在舊約裡神常常行動顯示祂的愛,像出埃及的十災之後,祂帶領以色列人過紅海,這不只是說「我愛你」的話語,而是「我帶你過去」的手。可是回到日常,我常常只剩下「我愛神」的口頭禪,卻忘了「愛的行動」到底是什麼樣子。昨天我路過教會旁的社區公園,看到有小孩在玩耍,忽然想到或許可以把剩下的午餐盒分給需要家庭,這樣的舉動不算大,但似乎更貼近耶穌說的「餵飽飢的人」吧?

在台中基督生命堂,我們常說要「活出基督生命」的見證。可是我自己實踐上,有時會被各種事務纏住,像是課程準備、團契安排,結果行動的心思壓在角落。寫下這段文字的時候,我的手不自覺顫抖,彷彿在提醒我:愛神不是只在頭腦裡的理論,而是每天選擇。或許,我可以先從「今天」開始,給鄰居一杯熱茶,給同工一個鼓勵的訊息,讓愛的火苗在平凡裡燃燒。

我不確定這樣的改變能不能立刻見到成效,也許會被人誤會,甚至會被自己懷疑。但我願意把這份不確定交在主裡因為相信,當我們把「愛神的心和「行動」的手連結起來,神的愛就會在我們生活裡流出,成為別人得力見證。願今天的記錄,提醒我在未來的每一天,都能在信心行動,讓「基督生命真正成為我的呼吸。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