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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在神前的樣子
昨天晚上,我們小組又聚在教會的會客室,燈光有點暗,大家的咖啡味混在一起,讓人有點說不清的溫暖。牧師今天沒在,只有我們幾個同工和幾位弟兄姊妹,坐在一起聊「在神面前真正愛人」這個題目。
我先說,我常常在心裡問自己:到底什麼是「在神面前」的愛?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基督生命」裡常被提到的那句話:愛是從神來的,神先愛我們,我們才會有力量去愛別人。但說起來很簡單,做起來卻常常卡卡的。
有時候,我會想起上個禮拜的那件事,阿姨的兒子失業,我不知不覺地在訊息裡說了句「加油」就算了,結果她回訊息說很感動,那一瞬間,我的心裡真的有一點熱。可是,真的算是「在神面前」的愛嗎?我自己也有點遲疑,因為只是一句簡單的文字,真的能算是愛的行動嗎?
小組的妹子說,她曾經在街上看到一位流浪漢,心裡很想給點錢,又怕別人說她炫耀。她最後還是把口袋裡的15塊硬幣遞給了他,結果那人抬頭笑了一笑,說「謝謝」,她說那時她好像真的看到神的眼睛在看她。她說這種感覺,有點像是被提醒,愛不是等著「完美」的時候才去做,而是當下的應允。
我聽了之後,有點卡住了。因為我自己在職場裡,有時真的不太敢把自己的時間、金錢都拿來「愛」別人,怕被說是「做秀」或「太軟弱」。我甚至在心裡倒數,想著什麼時候才能真正把這種「愛」走得更遠。更別說,當我忙到連禱告的時間都不夠,心裡那種「在神面前」的重擔更沉悶。伙計,你說,是不是我們的信心也會因為生活的忙碌而變得斷斷續續?
我們在討論的時候,又想到耶穌在十字架上說「父啊,赦免他們」的場景。那到底是什麼樣的愛?不是說我們要跟耶穌一樣能夠背負整個世界的罪惡,而是說,我們可以在小小的日常裡,跟隨那份不求回報的心。
我忽然想起上次在青少年禱告會,我跟一位少年說:「如果你真的想愛人,就從陪他走過一段路開始。」那少年點頭,說「我會試著每天跟媽媽多說一句鼓勵的話。」我當下有點感動,也有點不安,因為我不知道這樣的鼓勵對他來說是不是足夠的愛,或是只是我自己想太多了。
小組裡的哥哥說,我們可以把「在神面前愛人」拆成兩件事:一是「認識」——先把對方當作神所造的,不能只看外在。二是「回應」——當我們看到需要,就把手伸出去。這樣說來,我們每個人都有機會在不同的時刻,實踐這兩件事。雖然有時會又卡住、又猶豫,但只要不斷地「嘗試」就好。
我最後想說,或許我們不必等到所有條件都完備,才能開始真正的愛。像我們在這裡聚會,分享彼此的掙扎與微小的見證,已經是在神面前活出「愛」的樣子了。願我們的基督生命,在每一次不完美的行動裡,都被神的愛編織得更緊密。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