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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中行走的信徒


在讀到彼得前書的那段,我的心不由得被「光」這個字抓住。彼得說,我們是「世上光明之民」——這不僅是一個身份標籤,更是一種每日要肩負的使命。當我們自己看成是光的承載者,神的光自然成了我們行事為人的尺度。

先不急著拿聖經的其他光詞(如「祂是我的光」)來對照,我想先從我們自己經驗說起。每天早晨,窗簾拉開,光線灑進屋內,空間瞬間有了溫度。這光不是抽象神學概念,而是實在的、可感的。若我們神的本性比作那第一縷光,那麼我們每個人就是那被這光照亮的玻璃片,反射出光來。只是不一定每一面都光亮,因為玻璃會因為污垢、裂痕而折射出暗淡。

在「基督生命」裡,我們常被提醒要「成為光」,但真實生活充滿挑戰工作場所有時充斥競爭與暗算,同事之間的誤解、網路上充斥的負面言論,這些都像厚厚的雲層,試圖遮蔽我們本有的光亮。彼得的勸勉提醒我們,光不是自己的光,而是「神的光」在我們裡面運行。這光不會因外在的陰暗而熄滅,除非我們選擇自己的心門關閉,拒絕讓光流入。

而這裡有個值得深思的點:光到底是什麼?它是照亮,也能顯露。當我們走在街上,燈光不僅照亮路面,也把路上的坑洞、雜草顯露無遺。若我們只把光當作「好」的象徵,而忽略它的「照見」功能,我們可能錯過神要我們看見、且回應的罪需要。這樣的光,既是恩典,也是警告。

弟兄姊妹常說,光是外在的表現,我卻覺得光更像是內在的溫度。神的光我們裡面燃燒時,會自然而然溢出,像炭火一樣溫暖旁人。這種溫度不是自我炫耀的光芒,而是讓人感受到「基督的愛」的實際體驗。當我們家庭裡、教會裡、甚至陌生的街角,能以這種溫暖回應別人需要,光就不再是抽象的標籤,而變成了活的見證

思考到這裡,我常問自己:「我的光到底亮到什麼程度?」或許答案不在於測量光的強弱,而是在於光是否真的照見了黑暗的地方。光若只在明亮的角落裡閃耀,反倒像是避開了挑戰。若敢讓光走入陰暗,哪怕會被汙染,卻也可能成為那裡需要指引

彼得的話語讓我想起一個比喻:光如同風,雖看不見卻能感受其流向。神的光我們裡面奔流,若我們僅僅在表面留下一層閃耀,可能只是自我保護的光衣;若讓光的流動穿過心靈的每一條裂縫,甚至滴落在別人的裂痕上,光的功用才真正完成

最後,這段思考不一定能給出一個結論。或許,光的真意就在於它的不完美:它會被遮蔽、會被折射、會被吸收。這種不完美提醒我們,光不是我們自己完全掌控的,而是神持續我們裡面工作結果。哪一天,我們或許會在不經意的瞬間,看到自己成了別人走出黑暗的光源——那時,所有的疑問都可能化為一次沉默的敬拜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