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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看赦免
最近讀到這節經文,心裡迴盪很久,特別是「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這句話。說實話,赦免一直都是我生命中很不容易的功課。小時候被欺負,長大了被誤解,有時是無心之過,有時卻是刻意傷害。那些傷痕,好像很難隨著時間完全抹去,反而會在某些夜深人靜的時刻,或是不經意間又浮上心頭。
我們教會一直強調聖經真理,也常常聽到傳道人分享關於赦免的教導。理論上,我是明白的。我們都是蒙赦免的罪人,所以也應該去赦免那些得罪我們的人。這是基督徒的本分,也是主耶穌的命令。但實際做起來,真的好難啊。有時會想,為什麼要是我先放手?為什麼要我放下那些不甘心?對方甚至可能都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更遑論請求原諒了。
有一次,我跟一位同工聊到這件事,他很有耐心地聽我抱怨,然後只是輕輕地說:「赦免,或許不是為了對方,而是為了你自己。」這句話當下沒有完全說服我,但卻像一顆種子,悄悄種在心裡。我開始想,如果我一直緊抓著那些傷害不放,會是什麼樣子?就像手裡緊握著一把沙子,握得越緊,流失得越快,最後只剩下疲憊和空虛。而我的心,也因此被那些不滿、苦毒、怨恨佔據,甚至擠壓到連喜樂、平安都進不來了。這真的是我想要的嗎?
反過來想,當我們每一次來到神面前認罪,承認自己的過犯,神是何等地信實與公義,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那種被赦免、被接納的恩典,是何等的寶貴。如果沒有基督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代贖,我們哪有機會站在聖潔的神面前呢?就是因為基督承擔了我們所有的罪,我們才能夠得到從神而來的赦免。這份無條件的愛與饒恕,是我們基督生命的核心。
想到這裡,我開始覺得,或許赦免並不是要我「忘記」那些傷害,因為有些事情真的難以忘懷;也不是要我「接受」那些錯誤,說它們沒關係。赦免更像是一種決定,是決定放手,放開那個權利去怨恨、去報復、去讓對方付出代價。這份權利本來就屬於神,而不是屬於我們。當我們選擇把這份審判的權利交還給神時,我們自己才能真正得自由。
這種自由是內在的,不取決於對方有沒有道歉,有沒有改變。它更多的是關於我與神的關係,以及我如何回應神在我生命中的工作。當我看到自己被神赦免的何等深沉,我就會更願意去體會那份赦免的重量與力量,並嘗試將它延伸給他人。
這條赦免的道路,我還在學習,還在掙扎。有時還是會軟弱,會覺得不公平,會想把那些舊傷口拿出來再痛一次。但每一次當這些念頭浮現時,我會試著回到這節經文,回到神對我的赦免。那份從基督而來的愛,足以覆蓋一切傷痛,引導我的心走向真正的自由。或許,我們在生命中不斷練習赦免,就是不斷地在經歷被神更新的過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