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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命與榜樣,生命更新的指引
記得剛信主,還在摸索的時候啊,聽到「誡命」兩個字,心裡總是會有一種,嗯,有點沉重的感覺。好像很多規定要遵守,一不小心就會犯錯,然後就覺得自己不夠好,是不是沒辦法做到像聖經裡說的那樣。以前我會想,十誡啊,還有舊約律法書裡那些密密麻麻的規定,要全部做到,真的可能嗎?那時候,誡命對我來說,比較像是一種壓力,一種達不到的標準。
後來啊,慢慢在教會裡,在台中基督生命堂,聽傳道人分享,也跟弟兄姊妹們一起讀聖經,我才開始對誡命有了很不一樣的理解。特別是當我們讀到主耶穌在約翰福音裡說的這句「新命令」——要我們彼此相愛,而且要像祂愛我們一樣去愛。哇,那一瞬間,真的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原來,誡命的精髓不是那些條文本身,而是隱藏在其中的愛。主耶穌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而這個成全,就是透過愛。祂把一切複雜的律法,總結成了最簡單,卻也最深刻的一句話:愛神,以及愛人如己。
當我開始從「愛」這個角度去看誡命,它就不再是遙不可及的規條了。它變成了一種指引,告訴我怎麼樣活出一個討神喜悅、也能祝福別人的生命。而且,主耶穌不只是給了我們命令,祂還親自為我們做了最完美的「榜樣」。祂怎樣去服事那些貧窮、被社會排擠的人?祂怎樣去饒恕那些傷害祂的人?祂怎樣在痛苦中依然順服天父的旨意?這些,都清清楚楚地寫在福音書裡,活生生地展現給我們看。
就好像我們教會很強調的,要以基督為中心,活出門徒的生命。主耶穌祂就是最好的榜樣,祂示範了什麼叫做全然的順服、全然的愛,還有全然的犧牲。祂不是只是口頭上說說而已,而是真正把這些活了出來。所以對我來說,學習遵行誡命,其實就是學習效法主耶穌的榜樣,去活出祂的愛。
有時候,真的會覺得力不從心。現實生活中的挑戰很多,要愛那些不可愛的人,要饒恕那些傷害你的人,要放下自己的私心去服事,真的好難喔!有時候一不小心,又會回到那個只看重自己、只會抱怨的舊我。但感謝主,我們不是一個人!在台中基督生命堂,傳道和同工團隊,還有身邊的弟兄姊妹,都常常成為我的「活榜樣」。看他們怎麼在自己的家庭、職場、人際關係中,努力地去實踐信仰,去活出那份愛,那真的會給我很大的鼓勵。
就像上次,教會裡有個弟兄,他遇到了一個很大的困難,身邊的弟兄姊妹們沒有只是說說加油,而是實際地為他禱告、提供幫助、甚至花時間去陪伴。那種不求回報的付出,真的讓我看見了約翰福音裡說的「彼此相愛」是什麼樣子。這些真實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故事,讓我覺得,誡命不只在聖經裡,也不只在主耶穌身上,它也活生生地呈現在我們的「基督生命」中,透過一個又一個被主更新的生命流露出來。
這種生命更新,不是一蹴可幾的。它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每天都要學習去放下自己,學習去更多地認識主、去愛主,然後把這份愛也分享給周圍的人。我覺得,誡命和榜樣,其實是彼此連結的。誡命給了我們方向,告訴我們「應該怎麼做」,而主耶穌和教會裡的弟兄姊妹們,則給了我們「怎麼做」的實例。有了方向,有了榜樣,我們的信仰就不再是空中樓閣,而是能真真實實地活出來。
謝謝主,讓我在台中基督生命堂這個大家庭裡,不斷地被提醒、被教導、也被榜樣所激勵。我知道自己還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我也知道,只要緊緊跟隨主耶穌的腳步,靠著聖靈的幫助,我們的生命就能不斷地成長、更新,越來越像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活出那有愛、有見證的「基督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