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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命,是重擔還是指引?


大家平安。當我們讀到聖經中關於誡命的部分,是不是有時候會覺得有點沉重呢?十誡律法書裡那些繁複的規定,常常讓我覺得,哇,要完全做到,真是不容易啊。我們或許會疑惑神為什麼要給我們這麼多的限制?會不會這些都是過去的事了,耶穌來了以後,我們活在恩典之下,不再需要面對這些誡命了呢?

但今天引用的這節經文,馬太福音 5:17,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這句話對我來說,真是一個很重要提醒耶穌沒有要廢掉,反而是要「成全」。這「成全」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我覺得,這「成全」並不是說耶穌來了,把所有的誡命都「做完了」,我們從此就可以高枕無憂。更不是說他來把那些律法規則的門檻拉得更高,讓我們更難達到。反之,或許耶穌是來揭示了誡命深層意義,那些我們單單從字面上閱讀時,可能錯過的東西。

我們回想一下,十誡裡很多都是「不可」做什麼,例如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這些都是外在的行為規範。然而,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卻進一步闡述,他說:「你們聽見有吩咐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太 5:21-22)。這讓我們看到,耶穌誡命的範圍從外在的行為,直接拉到我們內心的動機和意念

殺人固然是重罪,但心裡憤怒和仇恨,不也正是導致殺人的根源嗎?姦淫是外顯的罪,但心中的淫念,不也是同樣玷污我們的嗎?耶穌似乎在告訴我們神所看重的,不只是我們做了什麼、沒做什麼,更是我們的「心」——我們內裡的光如何誡命不單單是一個行為準則,它更是神我們生命本質的期盼。它像一面鏡子,照出我們內心的污穢和偏離。

所以,耶穌的「成全」,不是把標準降低,反而可以說是「提高」了,但這個提高不是讓我們感到更絕望,而是帶我們看見靠著自己力量我們永遠無法達到神公義標準。這也凸顯了我們多麼需要祂的恩典祂的赦免祂的幫助

我們目光從「我能做什麼」轉向耶穌為我做了什麼」,我們發現「成全」律法的方式改變了。耶穌自己,在世上的三十三年,完美活出律法的精神。他愛神愛人甚至我們這些悖逆之人,犧牲十字架上。他的生命就是對誡命最好的詮釋

而當我們信靠耶穌,接受他作我們生命的主時,聖靈便住在我們裡面聖靈引導我們,讓我們心意更新我們不再是因為害怕懲罰而遵守誡命,而是因為愛神因為耶穌的愛激勵,而渴望活出討祂喜悅生命。這不就是我們基督生命」最核心轉變嗎?當我們願意基督塑造我們生命我們就不再視誡命重擔,反倒覺得它們是神我們愛的指引,帶我們走在公義蒙福道路上。

這條路或許不總是輕鬆的。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我們仍然會面對許多的試探,有時候心裡會生出不合神心意念頭,做出不符誡命神的選擇我們仍然會動怒,會嫉妒,會說出不造就人的話。但這時,我們有了聖靈提醒,有了悔改機會,並且知道神的恩典我們用。

所以,誡命我們來說,不再是沉重律法條文,而更像是我們與神關係的晴雨表。它幫助我們不斷檢視自己的心,看我們是否真正地在愛神愛人。當我們看到自己不足,並不是要感到絕望,而是要更多地回到耶穌面前領受祂的恩典能力

那麼,我們今天的「基督生命」,要怎麼去「成全」律法呢?是更努力地去做許多規條嗎?或許,更深層意義是,我們邀請耶穌持續更新我們內在生命,讓祂的愛透過我們流露出來,去愛神、去愛身邊弟兄姊妹、去愛那些還不認識主的人。這份愛,我想,就是耶穌成全律法最終極的體現

時候我們會想,如果我真的無法完全遵守誡命,我是不是就不夠好?我是不是就不是一個合格的門徒?這樣的想法很自然會出現。但或許重點不在於我們是否「完美」地遵守了每一條,而在於我們的心是否真正渴慕神,是否願意基督生命我們裡面做主引導我們走每一步。這是一條持續學習持續成長道路,不是嗎?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

誡命,是重擔還是指引?


老實說,小時候聽到「誡命」兩個字,心裡總會先浮現一絲絲的壓力,好像是張列滿「不可以」的清單。長大後信了主,知道十誡,也知道耶穌說要愛神愛人,但有時候還是會覺得,要把這些都「做好」,是不是有點難?甚至有點,嗯,怎麼說呢?像是個永遠做不完的功課,偶爾還會有點自責,覺得自己怎麼又沒做到。

我們常被教導遵守誡命,才能蒙神喜悅心裡卻偷偷想著,難道上帝我們的愛真的是用我們表現」得好不好來衡量的嗎?有時候,我也會像個小學生,總想著有沒有「偷吃步」的方法可以把誡命「做」好,然後就能得到上帝的獎勵,是不是有點傻氣?承認吧,這種想法可能不只我一個人有過。

後來慢慢地,在弟兄姊妹分享同工們的提醒中,我開始對「誡命」有了不同看法。它不再只是冰冷的條文,也不單單是為了約束我們。「律法的功用」,用一個比較白話的說法,就像是我們心靈的「X光片」,照出了我們內心深處的「病灶」,那些我們平常看不到,或是不願意面對的罪軟弱。它不是要我們自己去「修復」,而是要讓我們看見我們是多麼需要一位「醫生」,一位完美救主

而這位醫生,就是耶穌基督。祂不是來廢掉律法,而是來成全律法。這句話當時聽起來有點繞口,但慢慢琢磨,才發現是多麼美的一件事。我們做不到的,祂做到了;我們虧欠的,祂償還了。祂以自己生命寶血,為我們成就律法一切的要求。這就是福音核心啊!

我們明白,神的愛是無條件的,不是靠我們「掙」來的,我們的心就漸漸地被釋放了。這時,再回頭看誡命,它的意義完全不同了。耶穌給了我們一條「新命令」:要彼此相愛,像祂愛我們一樣。這條命令不再是沈重的擔子,反而像是一種自然而然的流露。想想看,當我們真正被愛充滿時,我們還會想去傷害人、說謊、嫉妒嗎?或許會,因為我們還是人嘛,但那種渴望遵循的心會變得更強烈

我們生命基督連結,這份基督生命自然而然地流露,使我們渴望去愛,去活出祂的樣式誡命不再是「必須做」的條文,而成了「渴望活出」的生命準則。這份由內而外的轉變,不是我們意志力「撐」出來的,而是聖靈我們生命動工結果。祂讓我們的心柔軟,讓我們能漸漸地體會神的心意,也讓我們能力活出那份愛。有時候我也會想,這些誡命到底是要來「約束」我們,還是「成就我們呢?現在我覺得,兩者都有,但重點是那個「成就」。當我們活出愛神愛人生命時,不就是最美好自己嗎?那不就是神創造我們期待我們活出的樣子嗎?

所以,親愛弟兄姊妹同工們,下次當我們再讀到誡命時,或許我們可以少一點壓力,多一點思考:這條誡命,在基督裡對我的生命意味著什麼?它如何引導我去更深地認識神、認識自己,以及更好地去愛我周圍的人?誡命真正目的,從來都不是要我們成為「完美機器人」,而是要引導我們進入與神親密關係,並活出充滿愛的基督生命。它不是綑綁,而是通往真正自由道路因為在愛裡,就沒有懼怕,只有完全自由喜樂。願我們都能在這份恩典中,更深地體會誡命的真義,並在日常生活中,活出那份因愛而有的順服,以及因順服而得的豐盛生命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