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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命新發現:自由與恩典的旅程
欸,大家還記得我們上次小組討論「學習誡命」這個主題時,那種豁然開朗的感覺嗎?老實說,我以前對誡命真的是有點…嗯,『不那麼熱衷』啦。總覺得它們是一堆限制、一堆「不可以做」的事情,好像神就站在那裡,拿著一本規章制度,等著我們犯錯然後要我們受罰。光想到要「守誡命」,我就覺得壓力山大,內心深處甚至會有點抗拒,覺得人生好像被套上了枷鎖,一點都不自由。
但是,那天我們在小組裡,傳道人帶著我們深入聖經真理,並且同工們也分享了他們真實的經歷。當我們一起討論約翰福音14章15節這句經文:「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的時候,我突然有種被電到的感覺!不是那種被雷劈到的驚嚇,而是像腦袋裡的一盞燈突然被點亮了,從一片灰濛濛的景象瞬間變得清晰透徹。
我那時候心裡驚訝地想:「哇,原來誡命不是為了『綑綁』我,而是因為『愛』我才給的!」這跟傳統上我們被灌輸的「守律法才能得救」那種沉重感完全不一樣。傳道人當時特別強調,我們台中基督生命堂所領受的福音派改革宗教導,就是強調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成全了律法,我們遵守誡命,是基於我們對祂的愛,而不是為了賺取救恩。這一下子把我從那個「表現好才能被愛」的框架裡釋放出來,真的讓我鬆了一口氣,甚至有點想笑,笑自己以前怎麼那麼傻,把神的愛曲解成這樣!
那天晚上回家後,我一直在想,如果是基於愛去遵守,那誡命看起來就不再是重擔了,反而是神在愛裡給我們的「生命使用手冊」。它指引我們如何在一個墮落的世界裡,活出符合祂心意的、豐盛的生命。這完全符合我們教會「信徒生命更新」的核心價值,不是嗎?我們的生命之所以能不斷更新,就是因為我們學習並實踐了祂的命令,讓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活出來。
尤其我們教會的牧養方式,就是傳道人跟同工團隊帶領我們,強調門徒生活與信仰實踐。所以,小組討論不再只是單純聽道理,更是要我們去思考如何在生活中應用這些誡命。例如「不可貪戀」這條誡命,以前覺得很難做到,但當我開始意識到這條誡命是在保護我的心不被世俗的慾望轄制時,我突然覺得被感動了。神知道什麼對我們最好,祂給的誡命,其實都是為了我們的益處,為了讓我們擁有真正的自由。這讓我更明白什麼是以基督為中心的門徒訓練——就是透過認識和遵行祂的命令,讓我們的生命與基督連結得更深。
現在,當我看到誡命,不再是看見冰冷的規條,而是看見神慈愛的臉龐,看見祂為我精心鋪設的成長之路。這讓我想到我們教會的名字「基督生命堂」,真的就是這麼回事。當我們學習並活出祂的誡命,就是在讓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流淌,讓祂的愛透過我們影響這個世界。這種「學習誡命」的過程,不再是苦差事,而是一場充滿發現與恩典的旅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