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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眼中真實的愛人:不只關乎行為
記得有次跟幾個小組的弟兄姊妹在咖啡店聊天,說到「愛人如己」這件事。大家好像都覺得這是我們基督徒應該做的,也都很努力在實踐。比如,我們會主動關心生病的肢體、幫忙教會的清潔整理、或者在朋友心情低落時花時間陪伴他們,聽他們吐苦水…這些我們都覺得是「愛」的表現。
但那時心裡有個疑問,這種我們自以為的「愛」,跟聖經裡說的,真的完全一樣嗎?會不會有時候,我們只是在「做好事」,而非發自內心的真愛?
因為常常,我們愛人的動機可能很複雜。有時是為了得到別人的肯定,希望被稱讚「你真有愛心」;有時是出於責任感,覺得「我身為小組長/同工,我應該做這些」;甚至有時會隱隱期待,當我付出之後,對方也能以同樣的方式回報我。當回報不如預期,心裡就容易感到委屈或不平衡。
這讓我想起那句經文:「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這話聽起來好重啊!它提醒我們,真正的愛不只是一種行為模式,更是我們生命本質的流露,是我們與神關係的印證。如果我們的愛不是從神而來,那它還能稱為真正的愛嗎?
所以,從聖經來看,真正的愛,它首先是從神來的。我們不可能靠自己憑空產生那份純粹、無私,甚至能愛那些難相處的人,或愛仇敵的愛。這種愛是超越人類本本能和有限情感的。只有當神的愛先充滿了我們,透過聖靈在我們心裡動工,我們才能把這份愛流出去。這就是約翰一書告訴我們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這不是我們自己努力就能修練出來的,它是神在我們生命中動工的結果。
這就關係到我們的「基督生命」了。當我們真心活在基督裡,每天與祂連結,祂的生命本質就會漸漸影響、改變我們的生命。就像一棵健康的樹,它的果子總是反映出它的本質。一個與主連結的生命,自然會結出愛的果子。這份愛,是超越情緒的,是願意為對方的好處著想,甚至犧牲自己的。
我有時候會遇到一些比較難相處的弟兄姊妹,或者在教會服事時,因為溝通不良而產生一些摩擦。當下真的會覺得很挫折,心裡甚至會OS:「為什麼我都要付出,對方卻這樣…」這種時候,如果只是憑自己的血氣去愛,很容易就放棄了。但當我停下來禱告,求神讓我能看見對方,不是用我的眼光,而是用祂的眼光時,奇妙的事就發生了。我開始看到對方的脆弱、對方的需要,而不是只看到對方的「難搞」或「不領情」。這就是神把祂的愛放在我裡面,讓我能超越我的「想當然耳」和「個人感受」。
就像我們在為小組預備咖啡點心時,如果只是想著「這是我的責任,趕快弄完」,跟「我愛這些弟兄姊妹,想讓他們感受到被歡迎和溫暖」的心情,出來的結果和帶給別人的感受絕對是不一樣的。有時候,一個簡單的擁抱、一句真誠的關心,遠比你做了多少事更能觸動人心。
前幾天,和一位還在福音邊緣徘徊的朋友聊天。他好奇地問:「你們教會怎麼那麼多『傻子』,明明沒錢賺,卻花那麼多時間在服事上,還這麼開心?」我笑著跟他說:「這不是傻,這是因為我們經驗到神的愛,所以願意把這份愛分享出去。這是基督生命裡很自然的反應。當你真的被愛充滿,你就很難不把愛流出去。」
這份從神而來的愛,也代表著一種放下自己。在我們的門徒訓練裡,常常提到「放下自我」這件事,它不是要我們變成一個沒有想法的人,而是放下那些以自我為中心、想掌控、想被肯定、想算計回報的態度。真正的愛是謙卑的,是服務的,是即使不被看見、不被稱讚也願意付出的。它不是為了換取什麼,而是單純地因為神先愛了我們。
所以,從聖經來看,在神面前真正愛人,不只關乎我們做了什麼,更關乎我們是誰,以及那份愛的源頭是誰。它是我們與神關係的自然流露,是基督生命在我們裡面發光,透過我們去照亮周圍的人。願我們都能在每天的生活中,不斷地讓這份從神而來的愛,成為我們與人連結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