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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之謎:我們究竟如何得救?
弟兄姊妹們,大家好。最近小組讀經時,我們聊到了得救這個主題,感覺真是越挖越深,越覺得神的心意難測啊!我們教會是改革宗的,很強調神的揀選主權,這點我一直覺得很安心,因為知道救恩不是靠我抓得有多緊,也不是我的行為有多好才能換來。這份恩典是白白的,是神主動施予的,這讓我心裡很平安。
可是,聖經也清楚說要「信」,要「悔改」,這些不都是我們的行動嗎?如果一切都是神預定的,那我「選擇」信與不信,還有意義嗎?這就讓我陷入了一種思考的迴圈。難道我的信心,也是神賜予的?那我是不是連信心都無法「主動」產生?這樣聽起來,人的責任在哪裡呢?有時候我會想,是不是我做得夠好,夠虔誠,神才會看中我?這種想法其實很危險,容易掉進律法的陷阱,但如果不是,那我的努力到底為了什麼?
想起我們常常提的「基督生命」,不就是指在基督裡活出一個新的樣式嗎?這個樣式,是得救的「結果」,還是「條件」呢?感覺好像雞生蛋蛋生雞,真的很難說得清。但想想保羅在腓立比書裡說的,是神在我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我們才有立志行事的力量。這句話讓我特別有感觸。神的運行在前,但我們仍有立志行事的部分,這份張力,真是奇妙的平衡。這讓我感覺到,得救這份奧秘,或許不是要我們完全測透,而是要我們去經歷。
我們這些有限的人,如何能完全測透無限的神?或許,重要的不是如何「解釋」得救,而是如何「經歷」它。在每天的生活中,因著主而來的平安、對罪的敏感、以及願意跟隨主的心,不就是那得救的記號嗎?這份奧秘,不是焦慮,而是謙卑。它提醒我們,救恩非我們能控制或賺取,乃是神無條件的愛。這份愛,又怎能不感動我們去回應?
有時我想,我們是否太執著於「搞清楚」一切?福音恩典,會不會就是讓我們在不完全明白中,仍能憑信心抓住?就像我女兒學騎車,她不需明白物理定律,只需相信我說「放手吧,我會扶著你」。得救,是不是也類似這樣,一份全然的交託?我想,這將是個值得小組深入聊下去的題目。大家覺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