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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應許與十誡的見證
我還記得剛搬到台中,心裡有許多不安。新工作剛開始,老闆常加班,朋友邀請的聚會總是讓我面臨放縱的誘惑。那時,我常在祈禱室裡默默地翻開聖經,眼睛不由自主地停在十誡上。特別是「不可偷竊」和「不可貪戀」的話語,彷彿在提醒我:即使環境逼迫,我仍要守住神的界限。
同時,我想到神在舊約裡一再向以色列人作出的應許——祂必與他們同在,賜給他們安息之地。這個應許不只是古代的歷史,也在我今天的生活裡活躍。當我感到累到想要偷懶,甚至想偷偷把別人的功課當成自己的時,我會想起神的應許:祂不撇下在困難中尋求祂的人。這樣的思量讓我不再僅僅依靠自己的力量,而是把決定交托給神。
有一天,公司的財務報表出錯,需要有人立即補救。我的同事偷偷建議把錯誤的數字改掉,說這樣大家都能順利過關。我知道那是「不可作假見證」的違背。內心掙扎之間,我回想起十誡的明確指示,也記得神的應許——祂必在正直者的道路上為他預備出路。於是,我選擇坦白承認錯誤,並向主管說明整個過程。結果,雖然那週的獎金被扣除,但主管在會後特別致信感謝我的誠實,說這種態度正是基督生命所彰顯的力量。
這件事之後,我在職場上遇到的其他試探,開始以十誡作為我的指南針。每當有機會「偷懶」或「說謊」時,我會先在心裡默念:「神的應許不會讓我們失望,如果我們遵守祂的話語,祂就必供應。」這句話慢慢成了我的靈命口號,也讓我在忙碌的生活裡保持清晰的信仰視角。
回想起一路走來,我發現應許與十誡其實是一條同一條路的兩側。應許給我們盼望,十誡給我們指引;缺了哪一邊,路就會顛簸。現在,我常把這段見證分享給小組的弟兄姊妹,提醒大家:不要把神的應許當作只在未來才會成就的盼望,亦不要把十誡視為古老的律法而忽略。把兩者結合起來,我們的基督生命就能在每天的選擇裡被活出,成為光與鹽,影響周圍的人。
感恩神的信實,也感恩祂在十誡裡所顯明的愛。每一次遵行,都像在細水長流的河床上刻下印記,最終匯成屬靈的河流,流向永恆的應許之地。願我們每個人都能在這應許與律法的交織裡,經歷基督生命的真實與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