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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思十誡:愛的提醒
最近,我喜歡在咖啡廳的角落,手捧一杯熱騰騰的拿鐵,靜靜地思考信仰的事。前陣子教會開始分享「十誡」系列,老實說,剛聽到時我心裡想:「哇,十誡耶,那些好像有點沈重又遙遠的律法。」畢竟在我們的印象中,律法總帶著一絲嚴苛,好像是在限制我們的自由。但漸漸地,透過傳道人與同工們的分享,我的看法開始有了很大的轉變。
我記得有一次跟一位同工聊到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他笑著說:「以前覺得這就是不能隨便發誓,後來才明白,這更是關於我們是否真心敬重神的屬性,在言行上活出祂的榮耀。」這句話真是點醒了我!它不只是口頭上的規範,更深入到我們內心對神的態度。想想看,如果我們真心愛一個人,會隨意貶低或利用他的名字嗎?當然不會。對神也是一樣,當我們的生命活出耶穌的馨香,自然就會尊榮祂的名。
這讓我聯想到第七誡「不可姦淫」。它不單指身體上的行為,更關乎我們心裡的純潔與委身。有時走在路上,看到許多光鮮亮麗的誘惑,我會反思,我的心是否真正委身給神,將祂放在首位?還是讓世俗的價值觀悄悄佔據了心房?十誡就像一面鏡子,不是要定罪我們,而是要照出我們內心的真實光景,提醒我們哪裡需要調整、哪裡需要回轉。
第八誡「不可偷盜」也給我很大的啟發。它不只是不拿別人的東西,更延伸到時間、資源的運用,以及工作的誠實。我在工作中遇到一些誘惑,想著鑽小漏洞省點麻煩。這時,十誡的原則就會浮現,讓我停下來思考:「這真的是基督生命所應有的態度嗎?我是否在用誠實來榮耀神?」
我發現,十誡的學習,不是要讓我們活在律法的捆綁下,而是透過這些原則,更清楚地看見神對我們生命的美好心意。祂希望我們活出一個與祂親密、與人連結、誠實正直、充滿愛的生命。當我們願意順服這些看似「老舊」的誡命時,我們會驚訝地發現,我們的生命反而因此變得更自由、更有秩序、更豐盛。這一切都不是靠自己的努力,而是因著對基督的愛和聖靈的引導。
這些誡命其實是神給我們愛的禮物,是通往豐盛基督生命的路標。它提醒我們,愛神和愛人,是所有誡命的核心。在每日生活中,無論是喝咖啡的沉思,與朋友分享見證,或是獨自面對挑戰,十誡都像一面羅盤,引導我們一步步活出真理,更深地經歷神的同在與祝福。讓我們帶著一顆謙卑受教的心,繼續在這些愛的指引中成長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