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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與行動的真諦
在我們每日的忙碌裡,常常會問自己:「我到底在追什麼?」是追求更好的工作?更大的社交圈?還是那種「完美」的靈命?說真的,當我看到自己早上八點的鬧鐘響起,還在掙扎要不要再躺一會兒的時候,我就已經在和自己的慾望打太極了。
聖經卻給我們一個很直接的提醒:信心若沒有行動,就像沒有油的燈盞,光不亮也不熱。這句話看似簡單,卻像一面鏡子,映出我們在「基督生命」裡的真實狀況。
首先,追求本身不是錯。神創造我們就是要「得著」——得著祂的恩典、智慧、愛。可是,追求如果停留在腦袋裡的「想法」而不付諸腳步,就會變成空談。想像一下,我們在小組聚會裡熱烈分享「我要更愛人」,結果隔天卻忘了給隔壁的阿姨送那杯咖啡,這種「說到做到」的斷層,讓信心顯得有點尷尬。
行動不是說要我們立刻成為超人。即使是一個小小的善舉,也能讓信心活起來。比方說,今天在辦公室看到同事的筆掉了,我主動撿起來遞過去;或是在街上看到一位老人需要扶助,我稍微放慢腳步,說聲「您好,需要幫忙嗎?」這些微小的「行動」其實就是在為基督的生命增添活水。
有時,我會在禱告後自問:「今天的行動是什麼?」如果答案是「我還是懶得起床」,那就該提醒自己:神的恩典不會因我們的懶散而減少,但我們的見證卻會因缺乏實踐而黯淡。於是,我學會把「追求」拆解成「每天一件小事」的目標。這樣,即使我的「自律」像是破舊的老自行車,慢慢騎也比停在原地好太多。
再說回信心與行動的關係。保羅在腓立比書裡說,我們的行動是因著對神的愛而發出光。這光不是炫目的雷射,而是柔和的螢火蟲,照亮自己也溫暖旁人。當我們在生活中把「基督生命」的呼召落實在每一次的選擇裡,哪怕是選擇不說謊、選擇耐心等待,都是信心的見證。
所以,讓我們把「追求」與「行動」結合起來。先把心裡的渴望寫下來,然後找出一個具體可行的步驟。也許是每天閱讀十節聖經,或是每週寫一次感恩日記;也許是主日後主動邀請新朋友喝杯咖啡。無論大小,只要是把神的愛具體化,就是真正的「行動」。
最後,我想說,我們每個人都會在追求的路上跌跌撞撞,有時甚至會因為自己的笨拙而笑自己。這不代表失敗,反而是神給我們的成長土壤。讓我們在「基督生命」裡,帶著謙卑與幽默,繼續追求、繼續行動,讓信心活出光彩,成為別人的祝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