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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免與十誡的交織

弟兄姊妹,當我們站在十誡面前,第一條「不可殺人」、第二條「不可姦淫」……每一條都是神我們心靈呼召。可是,我們常常感到自己過犯像高牆,阻隔了與神交通。這時,赦免真理就像一把鑰匙,打開了封閉的門。

耶穌十字架上說,祂來是要成全律法祂的受苦不只是為了贖罪,更是要把律法公義恩典同時呈現。祂說「我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John 10:10),那份「得的更豐盛」正是「基督生命」裡的更新自由

我們生活裡犯了十誡的錯,第一個自然的衝動可能是自責、羞恥甚至想要自己懲罰。但聖靈提醒我們神的心意不是要我們永遠背負罪的重擔,而是要我們悔改後,接受神的赦免。這赦免不是抽象概念,而是實際的行動:把我們的罪交在十字架上,讓神的潔淨我們的良心。

所以,十誡赦免不是對立的兩端,而是同一條路上的兩塊石板。十誡提醒我們「怎樣活」;赦免提醒我們即使跌倒,仍可被扶起」。當我們在婚姻、職場家庭中看到自己過犯,若能先向神承認然後向被傷害的人說「對不起」並尋求和好,這正是十誡「不可偷盜」與「不可作假見證」的真意——不僅不做壞事,更要修補破碎的關係

教會裡,我們彼此分享「我在那件事上得了赦免」的見證常常發現,當一個人真心接受了神的寬恕,生活的重心也會隨之改變。原本以自我中心的欲望,漸漸被「基督生命的光照亮開始關心鄰舍的需要甚至願意為了別人靈命成長犧牲自己舒適

這樣的改變不是一日完成的。每天早晨起來,先把十誡中的每一句話默想一次,問自己哪裡仍需要神的潔淨然後禱告裡把自己的過錯交給耶穌,記得祂已經十字架上為我們贏得完全赦免。這樣的靈修,會讓我們的心漸漸軟化,對人也更有憐憫

最後,讓我們記住,神的愛不是因我們守得完美才給的,而是因祂先在十字架上為我們付出十誡提醒我們罪的標準赦免則給我們恢復盼望。願我們在每日的行走中,常常回頭看十誡的光,也不忘向十字架的十字架投向感恩目光,讓「基督生命」在我們裡面不斷長進、結果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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