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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命與身份:恩典中的新我
以前啊,每次讀到聖經裡的誡命,心裡就覺得沉甸甸的。什麼這個不能做,那個要做到,感覺自己像個被繩子綑綁的人,動輒得咎。那時候,誡命對我來說,更像是一張列滿了「待辦事項」的清單,而且每項都高不可攀。我總覺得自己怎麼努力也達不到神的標準,這種壓力讓我對「誡命」這兩個字充滿了抗拒與沮喪。
直到我真正認識了主耶穌,開始參與教會的門徒訓練,才慢慢地,我的眼光被翻轉了。記得有一次,我們小組在討論約翰福音,傳道人分享說,耶穌把一切的律法總結在「愛神與愛人」這兩條誡命裡。我突然意識到,誡命的源頭不是規條,而是愛!那就像我早上喝咖啡時,陽光突然從窗外灑進來,照亮了桌面一樣,一切都變得清晰明朗。
過去,我總想著「我必須遵守誡命,才能成為神的孩子」,這是一種努力賺取身份的心態。但現在,我明白過來了:是因為我已經是神的孩子,所以我願意也想要遵守誡命。這份身份感,不是靠我的行為掙來的,而是基督用他的生命為我換來的。當我接受了這個恩典,我的身份就徹底更新了!不再是個努力想證明自己的罪人,而是蒙受赦免、被愛、被接納的兒女。誡命不再是老闆交辦的任務,而是父親寫給孩子的家書,裡面充滿了保護、指引和祝福。
就像我家裡的孩子,我會教他們一些規矩,比如飯前洗手、睡前刷牙,這些不是要限制他們,而是為了他們健康與安全。當他們乖乖聽話時,我不是說「哇,你今天表現很好,我才要愛你」,而是因為我是他們的爸爸媽媽,我愛他們,所以才給出這些指引。我們在台中基督生命堂常常學習,要以基督為中心來活出門徒生活。這份身份感,讓我在每天的生活中都有了新的動力。以前可能遇到職場不公,心裡只想著如何反擊,但現在會先禱告,求主給我智慧和忍耐,因為我知道我是主的兒女,我的行為要榮耀祂的名。又比如,和朋友聊天時,以前很容易跟著講八卦,但現在會提醒自己,我的話語要造就人,而不是毀壞人,因為我是蒙恩的,也當成為恩典的出口。這份「基督生命」的特質,就是這樣一點一滴地在我裡面成長、顯明出來。
所以,對我來說,誡命不再是沉重的擔子,而是我新身份的印記。它們提醒我,我是誰,我屬於誰,以及我該如何活出這份尊貴的身份。這不是靠自己能完成的,而是聖靈在我裡面動工,讓我願意、也得以順服。這條路充滿挑戰,但每一天,我都在恩典中學習,學習像基督一樣愛神愛人,活出豐盛與自由。感謝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