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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命與日常的掙扎
上週的小組,我們圍坐在教會的咖啡桌旁,茶水還微微冒著熱氣,大家的心情有點沉重,也有點期待。弟兄阿偉先說,他最近在讀十誡,覺得那裡面的第一條「不可有別的神」好像太過嚴苛,因為現在社會充滿各種選擇──工作、娛樂、甚至是自我實現。阿偉有點遲疑,說:「我真的能把神放在第一位嗎?」我聽了以後,腦袋裡不自覺地浮現出上次聚會裡牧師講的『基督生命』,那種把神的愛與律法合一的感動。
姊妹小玲接著說,她在家庭裡常常碰到孩子不聽話的情形,想起誡命中的「孝敬父母」時,心裡其實有點矛盾──她自己也常因工作忙碌而忽略了與父母的關係。她說:「我不敢說自己完全遵守,但我願意在每一次的對話裡,試著把基督的忍耐帶進去。」她的語氣有點顫抖,像是剛剛把一個沉重的箱子放下。
我則分享了自己在職場上遇到的誘惑──有同事暗示要我在報表上做點『小手腳』,說是為了團隊的成績。我心裡立刻想到十誡的「不可作假見證」以及「不可偷竊」——其實那不只是法律的問題,更是心裡的潔淨。我說:「我不確定自己有沒有完全遵守,但我願意在祈禱裡求神給我力量,讓我的決定能榮耀基督生命。」說著說著,眼淚不自覺地滑落,大家都安靜了。
同工阿明突然插話:「其實誡命不只是條條規矩,它是一面鏡子,照出我們內在的渴望與軟弱。」他停頓一下,像在找詞語,「我們常說,『律法是苦的』,但如果我們把律法看成是神對我們的愛的表達,或許就不會那麼難以接受。」我點頭,心裡有點被打開的感覺。
討論到最後,我們一起低頭禱告,求神幫助我們把誡命活出來,不是為了討好神,而是因為在基督裡,我們已經成了新造的人,渴望在每一天的行為裡彰顯祂的榮耀。禱告結束後,大家仍然沉默了一會兒,像是各自帶著新的決心,回到自己的生活裡,去實踐那看似簡單卻深奧的誡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