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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裡的和平
弟兄姊妹,我們常聽到「和平」這個詞,卻不一定明白它在神話語裡的深意。先從創世記說起,神在創造之初說「要有光」(創1:3),光裡蘊含秩序與和諧,這就是創造的和平。可是亞當、夏娃犯了罪,和諧被斷裂,結果是「各樣的爭戰」(創3:17)——人與神、與人、人與自己之間的隔離。
這裡我們看到,和平不是外在的環境,而是神與人之間的關係恢復。舊約的先知不斷呼籲百姓回轉,因為「耶和華必使你們的地安安穩穩」(耶2:13)。然而,真正的盼望是彌賽亞的來臨,祂要成為「和平的君」(以賽亞9:6)。祂的名字裡帶著「和平」,不是說祂會讓世界永遠沒有衝突,而是說祂來,是要把神的和平帶到人心裡,重新建立那失去的和好。
新約更明白地把和平說成「與神和好」(羅5:1)。「因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以與神和好」——這個「和好」其實是把那被罪所斷的關係恢復。保羅在以弗所書裡提醒我們,「要在基督裡持守和平」(弗6:15)。這裡的基督不只是救贖者,更是那平安的根基,祂的十字架成了把仇恨、分裂化為合一的杖。
所以,當我們說「基督生命」時,裡面就隱含了和平的訊息。基督的生命不只是救恩的標誌,而是一種活出和好的方式:在家庭裡、在教會裡、在職場上,甚至在與陌生人的碰面裡,我們都該把那從十字架流出的平安傳出來。耶穌自己在約翰福音14:27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所給的和平不是世人所給的。」這裡的平安,是內心的安穩,也是外在的和睦,兩者相連。
實際操作上,我們可以從三件事開始:第一,常在禱告中求神賜給我們「和平的心」(腓4:7);第二,當衝突發生時,先求神的靈介入,使我們的言語不被怒氣主宰;第三,用愛心的行動去修補破裂的關係,像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章說的那樣,愛能包容一切。
最後提醒大家,和平不是抽象的理想,而是每天在基督裡實踐的結果。當我們在教會裡經歷神的恩典、被祂的愛充滿,我們的生活自然會散發出那份「基督生命」的和平光輝,讓周遭的人也能看見、也想來追求。願我們每一位在這個世代,都成為神和平的管道,讓世界因基督的生命而得著真實的、永恆的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