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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蒙蔽:真實的反思與提醒
看完2015年培靈會TJ傳道關於「罪的蒙蔽」信息影片,心頭一直有種說不出的沉重感。雖然是多年前的信息了,但內容的深度與對人心的剖析,至今仍讓我反覆思量。
信息開宗明義地指出,罪不僅僅是行為上的過犯,更是一種深植人心的狀態,一種對真理的「蒙蔽」。保羅在羅馬書1章說,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藉著所造之物就能領悟。但人卻故意壓制這真理,選擇敬拜受造之物而非創造主。這聽起來多麼悖謬,卻又那麼真實。我們以為自己在做選擇,卻可能早已被罪操控,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更令人警醒的是,罪的蒙蔽常使我們對自己的罪麻木,卻對他人的過犯錙銖必較。羅馬書2章1節提醒我們:「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這句話簡直是一面鏡子,照出我們內心的驕傲與盲點。我們常常習慣將自己與別人比較,以為自己「還不錯」,卻忽略了神對罪的標準是全然的聖潔。
信息也帶我們回到羅馬書3章那段經典的經文:「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這句話的力道很強,它徹底粉碎了我們所有自以為義的藉口。無論我們在社會中扮演什麼角色,擁有什麼成就,在神的面前,我們都被罪蒙蔽,無法看清自己真實的光景。這也是為何我們台中基督生命堂總強調要不斷回歸聖經真理,因為唯有真理能刺破罪的迷霧。
思考羅馬書1章末段那些因罪的蒙蔽而導致的諸般不義、惡毒、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惡毒、背後說人的、讒毀人的、怨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這些現象,在現今的社會裡何其常見。甚至我們有時會不自覺地對這些行為表達出某種程度的「認同」或「默許」,這不正說明了罪的影響是如此深廣,甚至蒙蔽了我們的道德判斷力嗎?
這篇信息讓我重新思考,身為基督徒,我們是否真的脫離了罪的蒙蔽?或者,我們只是換了一種形式,讓它潛藏在心靈深處?它不只挑戰我們檢視外顯的行為,更深入到內在的動機與觀點。每一次以為自己看清了,卻可能又在另一個層面被蒙蔽。這條在基督生命中學習謙卑、不斷被光照的道路,似乎是沒有止盡的。我們是否真的願意讓聖靈持續光照我們,揭露那些我們不願面對的「盲點」?這是一個需要持續警醒、持續禱告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