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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義與慈愛
大家好,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最近在研讀稱義這個真理時,腦裡一直繞著一個問題:神到底是怎樣在公義裡又流出慈愛的呢?
先說稱義,我一直以為那只是法律上的宣判,結果在羅馬書裡看到說,我們因信基督被算為義,這種「被算」感覺好像是神把我們的過犯全部抹去,直接把我們列入祂的兒女行列。這裡的「稱義」不是說我們自己變得完全無罪,而是神在十字架上已經替我們付出代價,祂把我們的罪當作已經得赦免的事,算作義。說到這裡,我不禁想起我小時候常聽長輩說的「因信稱義」,當時只把它當成一個口號,現在才慢慢體會到它背後的重量。
再談慈愛,我常被「神的慈愛」這個詞彙感動,卻也會問自己:慈愛怎麼能和公義並行?如果神真的公義,難道祂不會嚴格懲罰每一個罪人嗎?我想,答案可能在耶穌裡的十字架。耶穌的死不只是為了滿足法律的要求,更是神慈愛的最高表現。祂願意把自己的血為我們流,甚至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先把祂的命給了我們。這種愛,讓我想到保羅說的那句話,說神的愛「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基督為我們死」——這不是僅僅的憐憫,而是一種主動的、犧牲的愛。
所以說,稱義與慈愛好像是一枚硬幣的兩面。沒有稱義,我們就會在神的審判台前無所遁形;沒有慈愛,我們就會看不到神願意為我們背負十字架的動機。兩者合在一起,我才真正明白什麼是「基督生命」的核心——在十字架裡,我們的罪被稱為義,我們的需要被慈愛滿足。這種生命不是抽象的理論,而是每天早晨醒來,感受到聖靈在胸中提醒:「你是被稱為義的,因為耶穌已經為你付出。」那種感覺很奇妙,彷彿在寒冷的夜裡,有一盞不滅的燈光,既提醒我自己的不配,也提醒我被無條件接納。
說實在的,我有時候還是會被自己的過犯絆倒,甚至會懷疑自己真的配得這樣的稱義。這時候,我會回到聖經,看看那些被稱為義的人,他們也不是一開始就完美,甚至保羅自己也說自己是罪人。但保羅又說,因著基督,我得以稱義,這稱義不是因為我自己的努力,而是因神的恩典。恩典這個字,我常常在禱告裡說「感謝」但卻不敢完全相信。於是我就把注意力放在神的慈愛上,因為慈愛是可以被感受的、可以在生活中看見的——比如弟兄姐妹的關懷、教會的聚會、甚至是陌生人對我們的問候,都像是神的慈愛透過人手伸出來。
最後,我想說,稱義與慈愛不應該被我們當作抽象的教義去爭辯,而是要在日常生活裡活出來。當我們在職場、在家庭、在學校遇到衝突時,可以先問自己:神在這件事上是怎樣稱義的?祂的慈愛要我怎樣回應?如果我們把這兩個問題放在心裡,或許就能讓「基督生命」在我們每一天的選擇裡更真實地流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