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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恩典臨到時,我愣住了
其實……我本來以為「蒙恩」是那種,嗯,很遙遠的詞。像是屬靈偉人傳記裡才會出現的,或者是在特會中被大大感動的瞬間。小組分享時,聽到姊妹說她經歷神的恩典,我心裡會默默想:「真好,但我好像……沒有那種戲劇性的經歷?」
直到上個月。
那天晚上,我又因為工作上的失誤被主管責備。其實錯誤不大,但我整個人被一種熟悉的感覺淹沒——「你永遠不夠好」、「你總是搞砸」。回家的路上,那些聲音在腦子裡重播,我甚至覺得,連神大概也對我很失望吧?我禱告不恆心,讀經斷斷續續,脾氣也不好。這樣的我,憑什麼領受恩典?
隔天小組,我們讀羅馬書第五章。當讀到「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我忽然……就卡住了。眼眶熱熱的。
傳道以前說過,改革宗信仰很強調「恩典的先在性」。那時我頭腦懂,但那天晚上,這句話像一把鑰匙,輕輕轉開了心裡某個一直鎖住的抽屜。
原來,恩典不是等我變好才臨到的獎品。
恰恰相反。恩典是在我最難看、最軟弱、最覺得自己不配的時候,就已經在那裡了。基督的死,不是為「將來可能會變好的那個我」,而是為「現在這個一團糟的我」。這個順序……對我來說太震撼了。我一直以為,我得先努力爬到某個標準,恩典才會像及格獎一樣發下來。但神的愛,竟然是在我還在罪中、還與祂為敵的時候,就已經主動、白白地給出來了。
這不是放縱的藉口。反而,正因為知道這恩典如此「不配得」,如此昂貴(是基督用命換的),我才第一次打從心裡被一種溫柔的慚愧抓住。不是那種怕被處罰的恐懼,而是一種……「祂這麼愛我,我卻常常輕看這份愛、活得好像沒有這份愛一樣」的懊悔。
小組裡,我分享到一半就哭了,話講得斷斷續續的。我說,我覺得自己像那個用香膏抹主腳的女人,蒙赦免多的,愛就多。而我過去一直覺得自己「罪不算大」,所以對恩典的感受也淡淡的。但那天我發現,我的「罪」就是那種根深蒂固的「自以為可以靠一點點好行為換取神喜歡」的驕傲。我根本沒那麼好,卻一直假裝、或說欺騙自己「還不錯」。
承認自己「一無可誇」,真的好難。但就在我承認的那一刻,一種巨大的輕鬆感來了。我不需要再表演給神看了。我可以癱軟在祂面前,說:「我就是這樣,求祢憐憫。」而祂的應許是:祂的恩典,夠我用。
這幾個禮拜,這個體會慢慢在生活裡發酵。我還是會犯錯,還是會軟弱。但當那些「你不配」的聲音又出現時,我學會停下來,對自己(也對那控告者)說:「是的,我不配。但基督為我死了,這就是我蒙恩的憑據,不是我的感覺,也不是我的表現。」
這份白白的恩典,開始改變我與人的關係。我比較能接納別人的軟弱,因為我知道我也是被接納的。我比較敢在群體裡顯露真實的不安,因為我知道這裡的「基督生命」,不是一群完美之人的俱樂部,而是一群蒙恩罪人的扶持站。我們不是因為生命完美而相聚,是因為一同需要恩典,也一同領受了恩典,然後學習一起活出這恩典的樣式。
蒙恩,原來不是一個瞬間的狀態,而是一個持續的覺悟——我每一天,都需要重新回到這個起點:我是罪人,基督為我死。然後,從這個被愛、被赦免的位置,再出發去生活、去愛人。
恩典先臨到,生命才開始改變。這個順序,我真的要記一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