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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人與永恆的保障
在這個主日,我想跟大家分享,當我們站在神的十字架前,最深的問題常常不是「我怎麼才能得救」,而是「我怎樣才能在神面前真正愛人?」耶穌在馬太福音22:37-40已經把答案寫在十字架的腳凳上:愛神與愛人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若只是口頭的稱讚,或是偶爾的善行,常常會因自我的驕傲或情緒的起伏而動搖。真正的愛,必須根植於「神的愛」—那是無條件、永不改變的愛。
保羅在羅馬書8:38-39裡說,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不是抽象的保證,而是實際的盼望:當我們在世上經歷試煉、失落甚至被背叛,這份愛仍在我們裡面作為堅固的根基。正因如此,基督生命的呼召不只是個人得救的訊息,更是一段持續的更新過程,使我們的心能在每一次的挑戰中,仍舊把神的愛轉化為對鄰舍的實際關懷。
在舊約,神透過摩西律法提醒以色列人要「愛人如己」(利未記19:18),但律法本身不可能使人得完全的愛。新約的福音則把這條誡命帶到十字架的深度:耶穌為我們捨命,示範了「為朋友捨命」的最高標準。當我們回顧祂的十字架,我們的愛不再是「我可以」的選項,而是「我被呼召」的必然。
在教會裡,我們常看到弟兄姊妹因工作忙碌、家庭壓力,甚至因個人情緒而忽略了這份呼召。這時候,我們可以彼此提醒:愛人不只是「說」出來,而是「行」出來。比如在街上看到需要幫助的老人,主動扶持;在小組裡注意到某位弟兄的沉默,主動伸出關懷的手;甚至在家庭裡,願意為配偶的靈命成長犧牲自己的舒適。這些看似微小的行動,正是基督生命在我們日常裡的見證。
然而,真愛也伴隨著危險的挑戰。當我們把自己完全交託在神的愛裡,世界的價值觀會不斷試圖拉我們離開。金錢、名聲、甚至自我的安全感,都可能成為阻礙。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3章提醒我們,若沒有愛,即使有最華麗的恩賜也毫無意義。這提醒我們,愛不僅是情感的流露,更是行為的律例,是在每一次選擇中,將神的慈愛映射在世人的需要上。
在神面前,愛人與永遠的保障其實是同一條線的兩端:當我們在神的愛裡站穩,神的愛就成為我們向外延伸的力量;反之,當我們對人失去真誠的關懷,神的保證也會在我們的心裡產生疑問。這不是說神的恩典會因我們的缺點而減少,而是提醒我們,恩典的泉源是活潑的關係——與神、與人、與自己。當這三者和諧時,基督生命的光就會在我們裡面發亮,照亮旁人的路。
最後,我想把這段思考留給大家:如果神的愛是永恆不變的保證,那麼我們在日常裡的每一個小小選擇,是否也在參與神那永恆的計劃?當我們在忙碌與疲憊中仍舊願意把愛伸向需要的那個人,我們是否正一步步走向那個「永不分離」的盼望?這些問題,或許沒有立即的答案,但正是這種未解的懸念,讓我們的信心在基督裡不斷被試煉、被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