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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裡的公義
今天又翻開聖經,手指不自覺地停在羅馬書第六章。那句英語的經文彷彿在提醒我——復活不只是個未來的事件,它已經在我們裡面動工。說真的,我剛剛讀到「被埋葬」那一段,心裡竟有點哽住。像是想起去年在禱告小組裡,大家一起分享彼此被罪埋葬的感受,那種沉重的沉默,現在回想起來仍然有點刺痛。
我常問自己,「復活」到底跟「公義」有什麼關係?」有時腦袋裡的聲音好像在說,公義是神的審判,復活是神的憐憫,兩者好像站在不同的台階上。可是當我把這兩個概念放在基督的十字架上再思考,感覺又開始連結起來。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受審判,那是最極端的公義;同時,祂在死裡得勝,向我們展示了神的恩典與復活的盼望。
在教會裡,我常看到弟兄姊妹因為這盼望而活得更有力量。昨晚的團契裡,阿妹說她因為想到「死裡復活」的應許,才敢面對工作上的不公平,說這是神的公義在她裡面作工。她的話讓我突然明白,復活不只是未來的「起床」,更是現在就能經歷的「重新站起」;而公義不是冰冷的法律,而是神在我們每一個破碎裡重建的手。
我自己也常在夜深人靜時,對著燈光自問:我有沒有真的把這個復活的盼望活出來?有沒有在不公平的情況下,仍舊相信神的正義會伸張?我的回答往往是模糊的,甚至有點躊躇。或許這就是靈修日記的樣子——寫下不完美的思緒,讓神看見我們的真實。
回到那句經文,「被埋葬」其實是一個開始。當我們在罪裡被埋,基督的活力量就在我們裡面開始作工,使我們得以活出新的樣式。這新樣式不是外在的行為表現,而是內在的「基督生命」的更新——那種在日常裡仍能感受到神的公義與慈愛交織的活力。
所以今天,我決定把這種不確定的感受寫在紙上。哪怕文字斷斷續續,像是腦中閃過的光點,也至少把那盞光帶給自己。願我在每日的禱告與服事中,能更清楚地看到復活與公義的聯合,讓基督生命在我每一步行走的路上,散發出真理與盼望的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