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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誡命裡看基督生命
誡命常被拿來說是舊約的規條,甚至有人說現在基督徒可以隨意不守。但我坐在教會小組的咖啡桌旁,聽弟兄分享他在工作中如何被小小的選擇卡住,我突然想到,誡命不是枷鎖,而是指向基督的路標。
其實,我自己也常在夜深人靜時,對自己的行為打個問號:今天有沒有把心思意念都放在神的事上?有沒有在街上看到需要幫助的人,卻只顧自己的腳步?那句「全心、全魂、全意」的呼召,好像很遠,卻又真的就在每一次抉擇裡。嗯,我不知道該怎麼說才能把這種感受描述得清楚,反正就是那種「好像有點不對」的感覺。
我想起主在曠野的時候,對以色列人說:「你們要守我的誡命,這樣才能在曠野得以存活。」(其實不是這句,但我記得大意)那時的以色列人不只是被迫遵守,更是在曠野裡學習信靠神。對我們今天的基督生命而言,誡命也是一種練習:不只是「不做」什麼,更是「去做」什麼。比如說,當我們在社群媒體上看到不實資訊,選擇不傳播,這就是在實踐「不作假見證」的誡命;當我們在家裡對配偶說句「我愛你」而非只是口頭的形式,這就是在活出「尊敬父母」的精神,只是把焦點放在今天的關係裡。
說到尊敬,我還記得上個禮拜,我跟妹妹爭執,爭的是誰先洗碗。我心裡有點不耐煩,甚至想說「你自己看著辦吧」,結果她卻默默把碗洗了。那一瞬間,我的心裡有種說不出的感動——原來「不爭吵、愛人如己」不只是理論,它真的可以在廚房的水聲裡成形。這也提醒我,誡命不是要我們等著天上的審判,而是要我們在每日的瑣碎裡,讓基督的愛流出。
有時候,我會在禱告室裡悄悄問:「神,我真的懂得這誡命的心意嗎?」答案往往是「還在學習」。但我發現,當我們把誡命當成與神的對話,而不是與律法的對抗,心裡的抗拒就會慢慢軟化。這也許就是保羅所說的「在恩典裡成長」的真意:我們不是靠自己的力量去守規,而是靠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面運行,讓每一條誡命都變成我們生活的節拍。
我還想說,誡命裡的第一條「不可有別的神」不只是說不要拜偶像,更多是提醒我們,心裡的「偶像」可能是金錢、名聲、甚至是自己的計劃。當我在教會的佈道團隊裡忙碌,常常會懷疑自己是不是把「服事」變成了自我驕傲的舞台。那時我會回到那句「全心、全魂、全意」的呼召,問自己:「我今天的努力,是為了神的榮耀,還是為了自己的得著?」這樣的自問自答,有時會卡住,甚至讓人覺得很不舒服,但它真的在逼迫我把心重新調整回基督的中心。
最後,我想說,誡命不是要我們成為完美的人,而是要我們在基督生命的光裡,持續被塑造。每一次錯誤、每一次悔改,都是神揮動恩典的機會。或許我們不需要一次就把所有誡命都抓住,但只要每天願意回頭、願意說「主啊,我需要你的幫助」——這已經是比不管不顧更大的祝福。
所以,當你下次在街上看到需要幫忙的陌生人,或是看到自己內心的「小偶像」在蠢蠢欲動,想一想那句簡單卻深奧的誡命,讓基督的生命在你的每一步裡流動,這樣的活出,才是真正的基督徒見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