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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看歸正與公義
弟兄姊妹,當我們坐下來讀經,最先會碰到「正義」這個字眼。保羅在羅馬書裡說,正義不是我們靠行為得來的,而是「藉著信耶穌基督的信」給所有信的人。這裡的「給」一詞,正好呼應了歸正神學(Reformed Theology)裡所強調的恩典:神先在基督裡成全了我們的正義,我們只要接受、持續信靠。
歸正(Reformation)其實是一場「回到聖經」的運動,馬丁·路德、加爾文等人不是要創造新規則,而是要把失落的聖經真理找回來。正義(Justice)在聖經裡有兩種層面:一是神的本性——祂永遠是公義的;二是祂向人所展現的正義——藉著基督的救贖,使我們在神面前被算為義。這兩者不可分割,因為神的公義是祂的標準,祂的歸正則是祂把這標準以恩典的方式給我們。
我們常說「稱義」是神在基督裡的工作,稱義的根基是「因信稱義」:信心不是我們自己發明的,而是聖靈所賜的使我們相信耶穌十字架的功績。這種信心接納了基督為我們的代求,使我們的罪被算在十字架上,神的公義不被破壞,卻同時被彰顯。這就是所謂的「雙重正義」:神在十字架上一次完成了對罪的審判,也一次完成了對信徒的稱義。
在日常生活中,歸正與公義不只是神學概念,更是我們每位「同工」在基督生命裡要實踐的呼召。當我們在教會裡服事、在家庭裡管教、在職場上見證,我們的行為應該顯出神的公義——不是靠自己的力量去「做好」好事,而是靠那已經在我們裡面運行的聖靈,讓我們的言語、態度、決策都能榮耀神。這樣的生活,其實是一種「活出的正義」,是神對世界的見證。
另外,歸正也提醒我們,救恩是單純的恩典,不需要加上任何「加法」的行為。這不代表我們可以放縱,而是說,當我們行出善行時,實際上是「因感恩」而不是「因賺取」——感恩的心使我們願意順服,順服的生活則自然顯出正義。這種順服的動機,正是由基督的愛所驅動,讓我們在每一次的選擇裡,都能與神的公義保持一致。
最後,我想提醒大家,歸正與公義的真理不是抽象的理論,而是「活的道路」。在聚會裡聽見講道、在小組裡查經、在祈禱中與神親密時,我們都在接受那「屬靈的正義」逐漸浸入我們的靈命。願每位弟兄姊妹都能在基督生命裡,持續追求這份潔淨與公義,使我們的教會成為一座光明的城,向世人宣告:「神是公義的,祂在基督裡成就了我們的救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