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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誡命的旅程
從小在教會長大,我還記得那時星期日學校,老師總是把十誡寫在黑板上,說這是神給我們的「路標」。可是幼稚的我,腦袋裡始終想著:「為什麼我要被告訴什麼時候可以說謊、什麼時候不能偷東西?」那種疑惑其實一直跟著我走過少年、成年,甚至現在的每一次靈修。
大學時期,我搬到台北,開始在校園裡尋求「真正」的自由。那時的我,好像把「遵守誡命」跟「被束縛」等同起來,結果常常在夜深人靜的宿舍裡自我辯論:如果神真的愛我,祂為什麼要給我這麼多條條框框?我甚至有好幾次把聖經摺起來,放進抽屜裡,說「先把這些規條放一邊,我先活出自己的路。」
直到有一天,我回到台中,重新參與基督生命的團契。那天晚上,我坐在小聚會的圓桌前,聽到兄弟說:「遵守誡命不是要我們變得像機器人,而是要我們的心被更新,叫我們在這個爛世代裡活出神的光。」那句話像一把鑰匙,打開我心裡的那扇門。於是,我開始把誡命看成是神的愛的表達——祂不是要摧毀我的自由,乃是要把我從自私的欲望裡拯救出來,讓我能活出更真實的「基督生命」。
我開始試著把每日的十誡,拆成小步驟——先從「愛神」開始,真的把心思意念全放在主裡;再從「尊敬父母」做起,即使有衝突,仍願意先聽他們的想法;然後是「不可偷竊」——把對金錢的渴求,交託給主,學會慷慨分享;最後才是「不可作假見證」——在工作、在社交媒體上,敢於說實話,哪怕會讓我顯得笨拙。
這些改變不是一瞬間完成的,有時候我仍會忘記,有時候會再度陷入自我辯護。尤其是面對職場的壓力,我常想:如果不違背誡命,我真的能保住那份績效獎金嗎?這時,我會翻到約翰福音,看到「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這句話,心裡又會安靜下來。就像在黑暗裡找電燈的開關,雖然手會摸索、會碰到牆,但終究會把光打開。
現在回顧,我發現在「學習誡命」的過程裡,我不再是為了「合乎規格」而活,而是因為我真的體驗到神的慈愛,願意讓祂的律法在我生命裡作工。每當我在生活中實踐一條誡命,哪怕只是一件小事,我都能感受到內在的平安,彷彿主在我心裡說:「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我仍在學、仍在跌倒、仍在爬起,但我相信,當我持續把誡命視為愛的指引,我的「基督生命」會越發結實、越發有果子。
謝謝神,謝謝教會的姊妹弟兄,讓我在這條路上不再孤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