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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改變我的心

我從小就在教會裡聽長輩說十誡,卻總是把它當成一堆古老的規條,心裡想:「這跟我今天的工作、學校、甚至感情,有什麼關係?」

直到大學時代,因為一次課業失敗心裡極度沮喪甚至開始質疑神的良善。那時候,我在禱告室裡翻看聖經,手指不自覺地停在出埃及記二十章。十誡的文字雖簡短,卻像是燈塔,照亮混亂的心

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讓我看見自己其實忙碌生活裡,常把成功名聲甚至自己努力當成偶像。當我把這句話放在心裡開始時間重新分配,先把與神關係放在首位。

第二誡「不可為自己製造偶像」,我想到我常在手機上追劇、刷社群媒體,這些其實是現代的偶像。於是我開始定下「靈修時間」的規則,哪怕只有十五分鐘,也讓靈魂得到喘息。

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我以前說話常不小心把「主」當成口頭禪,現在我學著在言語裡帶著敬畏,說話前會想一想,是否真的尊重那位創造天地的神

第四誡「守安息日,將其分別為聖」,在繁忙的職場裡,這條誡命成了我最需要的呼吸。每個週日,我不再把教會當作例行公事,而是把它視為與基督同在重新得力的時刻。

第五誡「孝敬父母」,我在與父母的衝突中,學會聆聽、再回應因為這不只是禮貌,更是神所喜悅的尊敬。

第六誡「不可殺人」,不只是身體上的殺戮,更包括了對人心傷害。自從我把這條誡命寫在心上,對同工、對朋友的言語變得更加溫柔,避免說出傷人的話。

第七誡「不可姦淫」讓我重新審視自己的情感與關係明白真正親密建立在對基督的同心上,而不是僅僅肉體的衝動。

第八誡「不可偷竊」提醒我在職場不要貪圖不義之財,也不偷取別人的點子。當我真誠地把自己能力交託給神祂的供應遠比自己的小手段來得豐盛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教我在生活中說實話,哪怕真相會讓自己受點苦。這樣的誠實,讓我在教會建立真實見證,也讓人看見基督的光

十誡「不可貪戀他人之物」我學會感恩,看到別人祝福不再嫉妒,而是為他們祈禱因為神的恩典是多得不能用比較來衡量。

當我把十誡一條條活出來,生命裡的重擔慢慢卸下,心裡的安寧也逐漸增長。這不只是遵守律法,而是因為基督裡,我得到真實自由

我常在小組分享,說:「十誡不是限制,而是指引;它帶領我們走向那個全然屬神的基督生命。」同工們聽了都點頭,因為我們知道律法價值在於指向耶穌,讓我們在祂裡面得以成全。

如今,當我再回顧那段低潮時期,感謝神把十誡當作鏡子,讓我看見自己不足,也看見祂的恩典。每一次遵行,都是一次靈命更新,都是一次更深的「基督生命體驗

願每位弟兄姊妹都能在十誡遇見活神,讓我們一起在祂裡面成長活出榮耀神的見證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