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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不是限制,而是愛的藍圖


最近和幾位弟兄姊妹聊到信仰生活,有人開玩笑說:「每次讀到十誡,就覺得自己像在體檢,每一條都亮紅燈!」這話讓我忍不住笑了,卻也心有戚戚焉。我們這群在台中基督生命堂一起學習的人,不都常在這種「啊,又沒達標」的感慨中打轉嗎?

真的,小時候主日學聽到十誡,腦海浮現的總是西乃山上雷轟閃電、石版森嚴的畫面感覺上帝拿著記分板,一條一條檢查我們沒有犯規。直到這些年在教會慢慢被餵養,才發現自己錯得多離譜——十誡原來不是「扣分表」,而是上帝溫柔的「保護說明書」。

就像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表面看是命令,底層卻是上帝在說:「讓我來當你生命中心因為只有我能給你真正滿足平安。」我們生活中那些無形的「別神」可多了:可能是對工作焦慮、對人際關係執著甚至自我形象的過度在意。每次當我意識自己又悄悄把這些擺到神前面時,與其忙著定罪自己,不如學著幽默地對主說:「祢看,我的心又像跳蚤市場一樣擺滿雜物了,幫我清一清好嗎?」

十誡的後半段關於人際關係誡命,更是有趣。像是「不可偷盜」,我以前只想到不能拿別人東西,但生命更新後才明白,這也包括不偷竊別人時間、不盜取上帝榮耀、不竊佔本該屬於神的優先次序。活在基督生命裡,就是不斷發現這些誡命不是束縛的鐵鏈,而是指引我們飛向自由的跑道標線。

觸動我的是,耶穌十誡精粹成「愛神愛人」兩條總綱。這下子十誡突然從石版跳進日常生活了:早上先親近神而不是先抓手機,是愛神;對慢吞吞的同事多一點耐心,是愛人。原來信仰實踐就藏在這些小小的選擇裡。

有時還是會困惑:明明知道真理,為什麼活出來那麼難?但或許正是這份掙扎,讓我們更緊緊抓住恩典——不是要我們完美地守住律法,而是讓基督生命我們軟弱上顯出完全。下次再讀十誡時,或許可以換個角度:這不是上帝出的考卷,而是祂親手寫給我們的情書,每一行都在說:「我愛你,所以我希望你活得豐盛自由、不被罪捆綁。」

這樣一想,十誡突然變得溫暖起來了,不是嗎?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