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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是活出來的


時候會想,使命這個詞,是不是被我們說得太……太大了?好像一定要去做些什麼轟轟烈烈的事,去很遠的地方,才叫完成使命然後就覺得,啊,那好像跟我沒什麼關係,我每天就是上班、下班、顧家、聚會

但最近讀經,特別是看到大使命那裡耶穌說「你們要去」。這個「去」,到底是去哪裡?是地理上的移動嗎?當然可以是。但會不會,更是指一種「生命狀態」的移動?從一個只關注自己的地方,「去」到一個看見神國看見人的地方。這個移動,可能就在你的辦公室、你的家裡、你每天走的同一條路上

我們教會不是常說「基督生命」嗎?一個被基督更新了的生命,它不可能靜止不動的。就像活水,一定會流動。使命,好像就是那個「流動」的自然表現。不是我們拼命去「做」什麼來證明自己使命,而是基督生命我們裡面,它自己就會產生一種向外的動力,一種想要分享想要愛、想要見證渴望。你有沒有那種時候?就是被神的感動,或者經歷祂的安慰心裡會很自然地想到某個也在低潮的朋友,想為他禱告甚至想跟他說說自己經歷。那個,是不是就是使命感的起點?

不過說真的,我常常卡住。那個「自然」的流動,常常被我自己的怕麻煩、怕尷尬、怕被拒絕給堵住了。我會想,我這樣說會不會很奇怪?他會不會覺得我在傳教?算了,還是不要好了。然後,那個感動瞬間過去了。事後又會有點懊惱,覺得自己是不是不屬靈,是不是沒有使命感。

耶穌在給大使命時候,前面說了什麼?祂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然後才說「所以,你們要去」。使命的起點,不是我的能力、我的口才、我的勇氣使命的起點,是祂的權柄。是祂已經得勝了,祂掌權了。我去,是因為屬於這位有權柄的主,我是奉祂的名、帶著祂的同在去的。祂說「我就常與你們同在」。這句「同在」放在命令後面,好重要。不是我們完成使命才有同在,是我們在「去」的過程中,祂的同在就是我們的底氣。有時候我太專注在「我能不能做好」,卻忘了其實是「祂與我同去」。

使命的內容呢?「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門徒……就是學生吧,學像基督的人。這讓我想到我們教會門徒訓練。不是要馬上把一個人變成神學家,而是陪伴他,一起學習怎麼把信仰活出來,怎麼在每天生活跟隨耶穌。這過程裡有教導(「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但教導是為了「遵守」,為了活出來。這是不是也意味著,我們自己生命必須先是在「遵守」、在實踐過程裡?不然我們教什麼呢?

所以繞回來使命好像又變得很具體、很日常了。就是我自己努力活出一個「基督生命」的樣子——在脾氣上來時學習忍耐,在覺得不公平時學習交託,在有能力學習給予。然後,當別人問起你為什麼好像不太一樣,或者當別人需要時,你裡面從神的愛回應、去分享。這個分享可能只是安靜地聽對方訴苦,然後說一句「我為你禱告」,並且真的為他禱告。這算不算「去」?算不算參與在「使萬民門徒」的大使命裡?我覺得算耶。因為一切都是指向基督,是邀請人來認識這位改變生命的主。

當然,神也會把一些人放在我們心裡,讓我們特別有負擔關心、去長期陪伴甚至帶領信主成長。那需要更大的投入和勇氣。但或許,就是從那些日常的、小小的「生命流露」和「順感動而為」開始我們會越來越習慣於這種「使命型」的生活狀態。不是一個待辦事項,而是你這個人,因著被基督愛、被基督更新,而自然產生的一種生活取向。

寫到這裡,感覺使命好像沒那麼遙遠沉重了。它更像是一條路,是跟隨耶穌的人必然走在上面的一條路。路上有時信心滿滿,有時跌跌撞撞。但重要的是,我們不是自己走。那位有權柄應許同在的主,祂一直在。而我們這群走在這條路上的人,在教會裡,就是彼此提醒彼此攙扶的同工。一起學習,先把祂的教訓活出來,然後,很自然地,帶著祂的生命,去到祂要我們去的每一個地方。可能是遠方,但更多時候,就是眼前。

本文內容為弟兄姊妹投稿之心得分享,反映個人信仰成長與生命見證。 本堂尊重每位信徒的靈性旅程,惟文中之觀點不一定代表本堂立場。 若有未合聖經真理之處,懇請以《聖經》及牧者教導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