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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裡的承擔
在這個世界常常把「主權」和「自由」掛鉤,說主權高,咱們就沒什麼責任了。其實,聖經裡的真理提醒我們:神的主權不排除人的承擔,反而把承擔放在每一個蒙召者的心裡。
先來想想神的主權是什麼?祂是萬有的主宰,祂的旨意永遠不改。這點我們不會爭辯,因為在禱告的時候,祂的靈常常讓我們親身體驗祂掌管萬有的安慰。但同時,神也在每一個人的生命裡設下「行動的空間」——祂呼召我們參與祂的計畫,這就是承擔的顯現。
譬如說,當你在教會裡服事,可能只是搬椅、接待,甚至只是坐在小組裡聽別人分享。這看起來微不足道,但正是因為神的主權,祂能把每一件小事編排成大事,成就祂在世上的救恩。你若把心交給神,讓祂使用,你的承擔就不再是「負擔」,而是「與神同工」的喜樂。
有時候,我們會被自己的軟弱卡住,覺得自己配不上神的計畫。這時候,回頭看看「基督生命」的真實意義:基督已經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最大、最重的十字,祂的死與復活為我們開啟了新生命。這新生命不是被動的漫遊,而是被呼召去回應神的主權。
所以,當我們領受基督的救恩,我們也領受了「承擔」的呼召。承擔不是要我們自己靠力量去完成,而是把自己的軟弱交在那位全能的主裡,讓祂的能力在我們軟弱中得著彰顯。正如保羅在羅馬書裡說的,萬事互相效力,最終的目的是要把我們造就得更像基督,成為祂在地上的見證。
在日常生活裡,承擔可以是:「把家裡的事交託給神,心裡不再焦慮」;也可以是:「在職場上以誠實為標準,即使得罪人,也願意在十字架裡得安慰」。每一次的選擇,都是在回應神的主權,因為神已經在天上為我們預備好一條路,我們只要願意踏出一步。
最後,讓我們彼此勉勵:主權不讓我們成為被動的觀眾,承擔不把我們逼到絕路。神在每一個呼召裡,都有祂的美意;在每一個承擔裡,都有祂的恩典。願我們在基督生命裡,常存感謝的心,願意說「主啊,我願意」,在祂的主權裡,活出得勝的見證。
